請問近日收到"法務部調查局基隆市調查站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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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近日收到"法務部調查局基隆市調查站通知書"

發文日期:xxx
案由:銀行法案案件
被通知人姓名:xxx
性別:x
出生年月日:xxx
身分證字號:xxx
住居所:台北市
應到時日:xxx
應到處所:基隆市
聯絡人:
備註:
注意事項:一.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依法報請檢察官簽發拘票


我有兩個問題想要詢問

1.這是一定要去嗎??
2.假如一定要去,可以改在台北的調查站嗎??
7b9d31aa用戶 發表於 2020/10/25 21:57

5 位律師回答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0/10/26 10:11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一定要到,且無法在他處製作筆錄,但您可以打電話給承辦人詢問您的身分是證人或被告,若為證人,原則上據實陳述即可,若為被告身分,因違反銀行法為重罪,建議與專業律師討論案情並委託辯護為妥。
    
    
                         
  • 謝俊傑律師
    謝俊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0/26 10:13
    回覆諮詢(343)、最佳解答(7)、獲得感謝(94)

    通知事項已註明如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會被拘提,建議還是前往,此外,由於銀行法案件屬於重罪,為保障您權益,建議先與律師討論並委請律師陪同出席,避免遭受不利益(調查局一般問話比較不客氣),至於轉調查局的部分,至多只能跟檢察官協調改至台北地檢署問話,但檢察官如不同意的話也沒辦法
    以上所述供您參酌,就相關疑問,歡迎來電詢問
    
    
                         
  • 黃健淋律師
    黃健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0/26 10:25
    回覆諮詢(554)、最佳解答(10)、獲得感謝(132)

    您好:
    建議您務必要到場接受詢問,以免遭警方拘提。
    由調查局所辦理之案件,多屬重罪,銀行法亦屬之,調查局問話具有相當技巧,
    建議至少與律師稍作諮詢,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加Line聯絡。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10/26 10:48
    回覆諮詢(19752)、最佳解答(1506)、獲得感謝(5752)

    對,因為您是被告,不到調查官可依法報請檢察官簽發拘票
    建議您去偵訊之前,先加LINE與律師諮詢,討論當下應如何應對及後續答辯。
    
    
                         
  • 黃采薇律師
    黃采薇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0/26 20:09
    回覆諮詢(516)、最佳解答(11)、獲得感謝(124)

    您好,
    建議一定要到,否則會被拘提,地點基本上也是無法更改,必須配合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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