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俊鑫律師(承辦刑事案件勝訴至少191件以上,其中不起訴134件以上) 0928967948,02-28717475;LINE:lawyer660129,設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1樓
一、恐嚇案件可能量刑,參考判決:「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
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二、竊錄部分可能量刑,參考判決:「陳○陽犯無故以錄影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 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三、建議你考慮委任律師擔任你的辯護人與對方談和解或調解。如果你想爭取緩刑的話是否與被害人和解或調解及履行狀況一定是重點。然後是考慮家境狀況,看家裡有沒有需要你扶養的人、你有沒有做過善事等。
四、有的人委任律師是怕被家人發現自己被告,除了委任律師擔任辯護人外還由律師任指定送達代收人、送達代收地址就寫律師事務所地址。
五、建議你先約視訊諮詢再決定接下來如何處理。
對於您所提的問題,我們有多次妥善處理之經驗,讓熟悉您問題的律師誠懇的為您服務 ,歡迎您攜帶相關資料來與律師詳談,我們會設身處地,以同理心為您解決問題。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0228717475;line:lawyer660129;FB: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