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證人未確認雙方有無離婚之真意便簽下姓名作證可以反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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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9年因為朋友請託,幫朋友在離婚協議書上證人欄簽名,雙方也已辦妥離婚,但是後來才得知另一方並不想離婚,我認為我當初並未親見或親聞兩造有離婚真意,想要反悔作證,請問是可能的嗎?離婚無效之訴似乎通常是由當事人向法院提出、證人是被被傳喚去說明,我也想知道證人是否有權力可以主動反映此事呢?
5e992b26用戶 發表於 2020/11/13 03:16

7 位律師回答

  • 錢仁杰律師
    錢仁杰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1/13 04:06
    回覆諮詢(18)、最佳解答(2)、獲得感謝(3)

    1.按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七條所謂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係指因法律關係之存否不明確,致原告在私法上之地位有受侵害之危險,而此項危險得以對於被告之確認判決除去之者而言,故確認法律關係成立或不成立之訴,苟具備前開要件,即得謂有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縱其所求確認者為他人間之法律關係,亦非不得提起。(最高法院42年台上字第1031號判決要旨參照)
    
    按前開實務見解要旨,原告需有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始得提起確認之訴,故僅為離婚協議見證之證人而無確認利益,尚難提起確認訴訟。
    
    2.若當初離婚之一方,並無離婚真意,或縱使當時有離婚合意,惟證人對於離婚雙方當時離婚之真意並未親自見聞,容有離婚無效之法律問題,應由不願離婚之一方當事人自行提起確認婚姻關係存在之訴,再為傳喚證人。
    
    
                         
  • 沈恆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1/13 05:38
    回覆諮詢(1050)、最佳解答(51)、獲得感謝(355)

    您好,所述情形離婚可能無效,但見證人無權就他人離婚效力問題起訴確認,等被傳喚作證時再據實說明即可。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11/13 09:17
    回覆諮詢(19764)、最佳解答(1506)、獲得感謝(5754)

    您的情況可能具備離婚無效的事由
    
    
                         
  • 葉鞠萱律師
    葉鞠萱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11/13 10:14
    回覆諮詢(919)、最佳解答(16)、獲得感謝(176)

    是否具備法律規定要件,建議詳述事實由律師協助評析,與為您解析有無其他救濟途徑,
    俗話說魔鬼在細節裡,任何被認為是枝微末節的事情都有可能是判斷法律效果的重要關鍵,一但輕忽即措施機會,
    
    建議您預約來所諮詢,以為您提出法律及蒐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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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律師葉鞠萱律師經歷 
    •	90年律師高考及格
    •	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
    •	台北律師公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委員會委員
    •	行政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法律諮詢律師
    •	台北市大安區、內湖區及文山區市民法律諮詢律師
    •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飛雁專案女性創業育成班講師
    •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附設進修學院暨進專面授講師
    •	私立玄奘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	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及扶助律師(台北、新北及基隆分會)
    •	台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防暴聯盟義務律師 
    •	大通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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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聯晟法律事務所律師
    •	律宇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最高法院法官助理
    •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助理
    
    
                         
  • 陳育騰律師
    陳育騰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1/13 10:24
    回覆諮詢(150)、最佳解答(5)、獲得感謝(41)

    可以,您請您朋友提起確認離婚無效訴訟,您再去做證即可。
    如需要委任律師處理,可以聯絡我。
    
    
                         
  • 黃健淋律師
    黃健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1/13 11:26
    回覆諮詢(554)、最佳解答(10)、獲得感謝(132)

    您好,您所述確實為離婚無效的理由之一
    但仍需您朋友提起訴訟後,傳喚您去作證,才有開啟訴訟的可能。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11/13 16:38
    回覆諮詢(4131)、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4)

    您好:
    
    離婚無效訴訟需配偶以另一方配偶為被告提起,離婚協議書上之證人並無主動提起之權利。惟若配偶之一方已提起離婚無效訴訟,通常法院問原告是否要傳喚證人釐清當時簽名的時空背景,到時您即可向法院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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