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餘額證明

遺產.繼承.贈與 遺產分割 1690 次瀏覽
申報遺產稅是否一定要檢附被繼承人死亡當日的存款餘額證明?若於除戶前,將該存款帳戶之現金提領到少於20萬,是否申報時可不必檢附該存款帳戶的餘額證明?另,被繼承人死亡後,若經其他繼承人同意,可否提領被繼承人之存戶餘款?
7e8dc0f5用戶 發表於 2020/12/12 16:12

1 位律師回答

  • 王友正律師
    王友正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2/13 12:04
    回覆諮詢(40)、最佳解答(6)、獲得感謝(10)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 是的,您必須提供存款餘額證明,證明被繼承人的遺產數額。
    2. 不行,被繼承人死亡時,他的存款就是遺產一部份,不管是否在除戶前領出,都要提供被繼承人過世時的存款餘額證明報稅。
    3. 被繼承人死亡時,雖然其存款已經為遺產一部份,屬於所有繼承人公同共有,但如果不按照正常繼承程序做,直接以被繼承人名義領錢,可能會觸犯刑法偽造文書與詐欺罪,建議最好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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