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約的問題

政府採購.工程爭議 工程爭議 943 次瀏覽
1、AB兩間公司負責人相同,A與C簽約,約定不可承攬與合約內容相同項目之工作。可以請問一下如果換成B公司去簽(承攬其它公司的項目),有算違約嗎?
2、契約裡有4年內,如在承接本公司標案,應以本條約為標準,不得漲價,如無法遵守乃違約這樣的條款合理嗎?
以上兩問題懇請律師撥冗回答,謝謝了。
92317e80用戶 發表於 2020/12/24 20:08

2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0/12/24 22:00
    回覆諮詢(6983)、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雙方可以另外修改約本契約內容。
    2.該條款根據私法自治精神,並無不可。
    3.其他細節可持相關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洪杰律師
    洪杰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2/24 22:56
    回覆諮詢(133)、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37)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關於您所提到兩個問題,首先若A公司、C公司契約成立生效,該條款即有約束作用;其次是雖有不得變更契約價金的約定,但法律上也可以主張情事變更、要求減價或漲價。
    
    建議您可攜帶契約,交給律師做詳細評估以及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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