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屋,賣方房屋被查封而延遲交屋

不動產.土地 買賣 1245 次瀏覽
●目前遇到狀況是,首購屋族遇到賣方因房屋被查封辦理撤封中而延遲交屋問題,買方已將2成及契稅、服務費匯入屢保帳戶,貸款也已核保,
●我們買賣契約上寫明交屋日期為2020/12/30交屋,但目前代書回覆因年底撤封案件較多無法如期撤封辦理交屋,所以會延遲交屋,但未告知買方應做甚麼還有損失的權益,
●前提還有在看屋及簽約過程仲介及代書都未提到此房屋有被查封之狀況,
●然後代書說要請銀行將買方核保金額匯入賣方欠款銀行後才能做塗銷作業後才可辦過戶

請問
1.我們目前是否要提出存證信函催告?  
2.買方能做那些動作保障權益?
3.房仲及代書未告知有查封之狀款有詐欺之行為嗎?
4.承內容銀行將買方核保金額匯入賣方欠款銀行後才能做塗銷作業後才可辦過戶,是合理的嗎?
5.會不會有不能過戶的問題?
56a32ddf用戶 發表於 2020/12/27 16:25

3 位律師回答

  • 張智凱律師
    張智凱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2/27 16:41
    回覆諮詢(449)、最佳解答(28)、獲得感謝(147)

    建議可攜帶相關文件與律師討論,若合適則可以發律師函警告,讓賣方知道您已正視此事。
    是否涉及詐欺,要看簽約的時點賣方有無或可預見將被查封,而故意未告知買方,以騙取買方給付價金,以及後續是否有履行的可能等情況,無法一概而論。
    其餘問題需檢閱相關資料才有辦法判斷。
    
    
                         
  • 王友正律師
    王友正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2/28 00:00
    回覆諮詢(40)、最佳解答(6)、獲得感謝(10)

    您好:
    1. 針對延遲交屋部分,您有什麼權力可以主張,主要是看您與對方間之契約如何約定,此部分可能需要您攜帶完整契約與律師當面討論。是否有必要先發存證信函律師函催告,也是看契約如何約定。
    2. 房仲、代書及賣方是否有詐欺,要看其是否於簽約時已知悉房子被查封,如果簽約時已知悉,但未告知,是有可能涉及刑事詐欺,此部分您可以向地檢署或警察局提起告訴。
    3. 如果房屋處於查封狀態,是無法過戶。如果未被查封,即便上面有抵押權,仍然可以過戶。至於如何清償原房屋上之賣方原貸款,要看您們契約如何約定,保險起見最好用履約保證方式來塗銷,例如將價款匯入履保障戶後,房屋過戶完畢,以履保帳戶內之買賣價金清償原貸款。
    4. 如果房屋未過戶,您就先幫賣方支付貸款,有可能會遇到,若賣方不履約將房屋過給他人,您還要透過訴訟才能將錢拿回來,甚至有可能就拿不回來,此部分有風險,建議您多考慮。
    以上若有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12/30 18:18
    回覆諮詢(19769)、最佳解答(1506)、獲得感謝(5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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