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繼承人生前將存簿交予子女並委予照顧自己及身障之配偶

遺產.繼承.贈與 贈與 797 次瀏覽
父親原拿出存簿要求弟弟照顧他跟身障的媽媽,但弟弟拒絕,後來父親將存簿交給我 並要求照顧他跟身障的媽媽,父親過世後,姊姊跟弟弟要求分產,爸爸生前並未留遺囑,我已在爸爸生前大部分裡存簿的儲金提出來,姊姊跟弟弟認為沒有遺囑應該要將我提領出來的部分拿出來做應繼分,請問應該要拿出來分嗎?媽媽現在還是我在照顧,媽媽本身車禍腦傷記憶力缺失 記不得事情也無法為我作證。另外如果不用應繼分,媽媽過世後的話這一筆錢又該如何呢?
8c86c617用戶 發表於 2021/01/14 08:06

3 位律師回答

  • 許世昌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1/14 08:34
    回覆諮詢(611)、最佳解答(27)、獲得感謝(175)

    感謝律師回答
    如果無法證明爸爸有遺囑者,可以參考以下方式:
    爸爸的配偶可以先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遺產扣除剩餘財產分配後,嬤嬤可以再以繼承人方式繼承部分遺產;
    另外,再請求其他扶養義務人一起扶養媽媽;
    以上提供參考,如有其他疑問,歡迎與我聯繫諮詢。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1/14 10:12
    回覆諮詢(19802)、最佳解答(1510)、獲得感謝(5759)

    感謝律師回答
    如您母親無法辨識事務,可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並代理母親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父親遺產扣除此部分後,再由您母親與兄弟姐妹共同繼承遺產。
    且向您其他兄弟姊妹要求返還代墊之扶養費及請求將來的扶養費。
    如需協助,請加LINE諮詢
    
    
                         
  • 郝宜臻律師
    郝宜臻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1/14 12:36
    回覆諮詢(9)、最佳解答(0)、獲得感謝(3)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依您所述,因不清楚爸媽的財產誰多誰少,若是爸爸的財產是比媽媽多的,這時候財產較少一方(即媽媽)之生存配偶可以向財產較多一方(即爸爸)之其他繼承人(即您與姊弟)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媽媽拿到差額一半財產之後,另外還可以再與其他繼承人共同繼承遺產。所以,關於您提領爸爸現金部分是遺產,媽媽是可以分得差額一半後,再與您們子女共同繼承,以上僅提供初步意見供參,若有需要律師協助,歡迎您與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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