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匿名告知親友的小三別再與親友夫往來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1120 次瀏覽
律師們您好,麻煩請解答,謝謝!
近期發現好友(女)的先生外遇,
而我用臉書假帳號匿名告知小三(好友先生外遇的對象),
告訴她:好友及她先生家人全部知情,她破壞我好友的家庭,
提醒她別再與有婦之夫來往,否則好友會對她提出民事訴訟,
以小三及好友先生出遊過夜的照片(小三臉書自己公開的)當證據,
對方(小三)卻說,要私下請刑事組的警察跟工程師查我的IP,
要報警,告我散布謠言,告我毀謗她的名聲跟名譽。

請問:
1. 對方若沒有報案,任何人可以私下查我臉書IP嗎?
2. 請問我陳述事實(她與有婦之夫過夜多次約會)有犯什麼罪嗎?
3. 請問我有散布謠言(事實只讓好友及家人當事人們知道)及毀謗名譽嗎?
ef0e27f5用戶 發表於 2021/02/22 15:37

2 位律師回答

  • 邱煒翔律師
    邱煒翔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2/22 15:41
    回覆諮詢(162)、最佳解答(12)、獲得感謝(52)

    您好:
    就算對方有報案也不一定可以查您IP;另外如果您有只私訊對方,並不構成散布於眾的要件,應不致構成誹謗罪。如有任何問題,歡迎透過下列方式與我聯繫。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2/22 16:18
    回覆諮詢(19555)、最佳解答(1501)、獲得感謝(5710)

    私訊不構成刑事誹謗罪,對方如果沒有報案提告無法查詢您的IP
    即使您陳述事實,如在網路上公審或發文公開給他人瀏覽,仍會構成加重誹謗
  • ef0e27f5用戶
    發表於 2021/02/22 17:34
    律師們您好,只有私訊對方而已,並無放在網路上散佈公開公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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