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養費爭取跟棄養

婚姻.監護 撫養費用 1460 次瀏覽
事實經過: 
在幾年前跟前夫離婚,離婚協議書上有寫明你子女監護權在女方,男方每月需給扶養費一萬元整

問題:男方沒有給扶養費,離婚五年看小孩的次數不到十次,這樣可以告棄養嗎?且男方沒固定的工作,名下沒財產,這樣可以強制他負擔扶養費嗎?
0a4be74a用戶 發表於 2021/03/12 23:30

3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1/03/12 23:53
    回覆諮詢(6805)、最佳解答(160)、獲得感謝(1684)

    您好,目前可就對方積欠扶養費事實,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對方若無異議可逕行強制執行,相關細節可持茲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蔡睿元律師
    蔡睿元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3/13 00:01
    回覆諮詢(33)、最佳解答(2)、獲得感謝(9)

    您好:
    1.因監護權在女方,主要照顧者亦為女方,男方放棄行使探視權,應不會構成遺棄罪。
    2.若離婚協議未經公證約定強制執行約款,則需先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或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給付給付扶養費,待取得執行名義後,才能夠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3.若男方都未給付扶養費,將來小孩成年後亦可向男方主張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3/13 08:45
    回覆諮詢(19555)、最佳解答(1501)、獲得感謝(5709)

    並無構成刑法遺棄罪,但您可提出民事訴訟要求對方支付扶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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