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肇事對方不符初判表想要再去上交通肇事委員會申請正式文書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2775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9/1號上午8點

二、對方開車 我騎車 我有外傷

三、沒報警,警察剛好在後面

四、都沒有叫保險,我個人也沒保

五、事實經過:我騎車在外線道,對方開車從內線道切到外線道要右轉,又切回內線道,對方逼車過來我閃避不急為了不要撞到他而自摔,後方剛好有警察車跟著,路口也有監視器畫面。
對方也是律師所以在做筆錄時一直堅持自己的立場,等到初判表下來後,結果顯示:
對方1.涉嫌在多車道右轉,不先駛入外側車道。
2.無照駕駛(已舉發)

本人: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初判表結果下來後,我向他求償這次事故的損失,律師很不服初判表覺得初判表有誤,要自己去申請交通肇事鑑定委員會的正式文書。

六、問題:這樣對方會不會耍什麼手段不認帳,我不知道該怎麼做才好?
1415db70用戶 發表於 2019/10/02 01:18

3 位律師回答

  • 邱翊森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0/02 01:36
    回覆諮詢(163)、最佳解答(4)、獲得感謝(46)

    保存驗傷診斷證明 若六個月内未和解記得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19/10/02 08:32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處理過很多類似刑事車禍案件,依您所述,目前建議先對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之後起訴後再請求附帶民事賠償,必要時輔以假扣押,至於對方採取何種法律動作,則不用太在意,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 李幸倫律師
    李幸倫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0/02 14:50
    回覆諮詢(11)、最佳解答(1)、獲得感謝(5)

    您好:
    基本上於取得初判表後,就可以對方是"在多車道右轉,不先駛入外側車道"為由,於六個月內至警局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同時向警方提出您受傷的診斷證明書。不需要等對方向車鑑會申請鑑定結果後才提告,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才能促使對方主動請求和解。
    對方堅持至車鑑會申請鑑定,不一定對你不利,只是您需要花時間至車鑑會陳述意見。
    民事請求賠償部分,請保留醫療單據、車輛維修單據等,以利計算損害金額。民事請求權時效是2年。
    以上給您參考,希望對您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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