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主合約糾紛

勞資糾紛 解僱.借調.調動 2159 次瀏覽
事實經過:李小姐於2020年5月初加入某一大型直播平台,直播平台以必須要加入公會方可享有「簽約主播28分潤薪資政策」為由,要求李小姐加入公會,李小姐於是委託甲經紀公司協助自己代為簽約,而期間每月直播收到的禮物,由李小姐分8成、經紀公司分2成。約定契約期限1年,每月需直播至少30個小時,而且李小姐不可片面中途解約或失聯,否則需賠償經紀公司違約金。

李小姐勤懇工作於2020年5月起至2021年4月底為止,每月均直播超過30小時,均完成相關規定。李小姐於2021年4月向甲經紀公司提出合約期滿將轉換公會,甲經紀公司則提出直播平台於2021年1月份更改之條例「從1月份起,所有簽約主播(包括已簽約主播),將永久歸屬於試播公會,既使1年合約到期,也不允許轉會」為由,要求李小姐不得轉會。特殊轉會情況需支付高額轉會金給甲經紀公司,方可轉會。

問題一:合約性質屬勞務給付契約,既然已合約期滿李小姐應有權終止合約,(民法第549條委任契約終止之規定提前終止合約),既合約已終止為何轉換公會還需要支付高額轉會金?

問題二:李小姐與甲經紀公司及直播平台合約既已經結束,2021年1月份更改之條例自動失效,則甲經紀公司應無權要求李小姐支付任何違約金,並且李小姐可自由轉換至其他公會,與直播平台重新簽訂合約。
ae8e20f2用戶 發表於 2021/05/04 13:16

4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5/04 13:46
    回覆諮詢(19558)、最佳解答(1501)、獲得感謝(5711)

    您好,建議您提供完整合約與律師諮詢是否有解約及違約金問題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5/04 14:26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您好,原則上契約已終止,且係於終止後才轉會,卻還要支付違約金,似不公平合理,若確有此相關違約金條款,或能表述有違誠信或有顯失公平等情,主張條款無效或減免違約金等等,但詳細處理方式,仍需視雙方契約內容如何約定方能具體評估。
    
    
                         
  • 謝富凱律師
    謝富凱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5/04 22:42
    回覆諮詢(230)、最佳解答(8)、獲得感謝(83)

    會有所謂違約金的問題,依本所經驗極有可能是因為有所謂「競業禁止」條款的約定。因提問者的敘述中沒有特別提到這部分,建議將完整合約內容提供給本所律師後預約諮詢,較能獲得完整的法律策略分析,避免權益受損及/或可能的訴訟風險。
    
    
                         
  • 卓翊維律師
    卓翊維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5/06 17:08
    回覆諮詢(15)、最佳解答(1)、獲得感謝(3)

    您好,您的問題涉及契約相對性與效力解釋,
    
    首先,您與經紀公司之間"經紀關係"跟您與公會間的"會員關係",其實應該是兩件事。您的經紀公司拿公會的條款要求支付違約金恐怕沒有任何依據。
    其次,您與公會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應依照入會時與公會之約定,包含入會須知等,因此之後公會單方變更條款,恐怕不直接對您生效。
    
    以上,建議您可以提供相關文件來本所諮詢,提供您維護自身權益的建議與行動方案。
    
    卓翊維 合夥律師
    泰鼎法律事務所 
    10682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 77 號 16 樓
    Tel.: +886-2-2703-3366 , ext.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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