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沒有搜索票非法搜索

刑事犯罪 毒品.違禁品 1771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我在5月7號下午三四點左右在內湖家中公寓1樓,遇到八名便衣警察,當下我問是什麼單位找我什麼事有拘票還是搜索票嗎,其中兩三個警察就拿著電擊棒揮舞著叫我少囉唆是欠電了嗎,有一個警察就叫我把槍交出來,我說我沒有,他就摸我的包包說硬硬的裡面有幾支,就把我包包直接搶的過去,在地上就翻了起來,在包包裡面一個鐵盒裡搜到了一二級毒品,就把我帶去他們的車上把我的手機都拿走。 

一直問我槍在哪裡,我說我沒有,他就問說是不是在汐止朋友那裡,要求我帶他們去汐止,我就帶他們去汐止,到了汐止我並沒有下車,在那裡一直到了天黑七點多了,他說這裡沒有,說回去看我開的車子,後來回到了內湖看完的車子,又要求我把家裡的大門打開他們要進去看,但是家裡同居人是個重鬱症患者,我並不想讓他們去我的家,但是他強閉著我一定要去我家看,(家中因為有裝攝影機所以都有錄影),在我家的期間其中帶隊的還單獨一個人到了我家的其中一個房間,一個人在那裡待了8分鐘,交保回來我有先去看了那個房間,我不知道為什麼他會一個人在那裡待那麼久,而且整個房間翻得很亂,家裡看完了大概八點多了,有一個警察說我是不是去了桃園的歐遊旅館,是不是東西放在哪裡,我很累了所以他們問的我都點頭點頭,就又往桃園的方向去,到了汽車旅館問我哪一間,我又沒有去我怎麼會知道是哪一間,所以我都回答不是不是,他們又去問了櫃檯跟清潔的,就這樣折騰到快10點了,帶隊的才說好回去了。
到了快11點才到了新竹二分局,我也才知道他們是哪一個單位了,一整個晚上我問了那麼多次就是不跟我說他們是什麼單位,到了分局隊長跟我說我女朋友有打電話過來,說東西都是他的,所以筆錄就簡單做,就說遇到警察時主動把東西交出來給警方,所以筆錄問得很快就急著把我送拘留所,第一次筆錄時我有問詢問的警察,到底有沒有搜索票根拘票,他回答我說沒有,連搜索同意書也是混在要簽的文件裡叫我簽。
第二天送抵士林地檢署開庭時,我就跟檢察官說警方沒有搜索票對我非法搜索及非法逮捕,原本於5月27號要開偵查庭因疫情關係所以延至6月18號開庭,警方於逮捕我的時候,並沒有告知我的權利及罪名,就對我拘禁,連手機也不讓我跟家人聯絡,因為他們帶我離開時家人有看見



問題:
對於警方的非法搜索及逮捕所取得的證據是否可排除為證據
ceddef5c用戶 發表於 2021/06/01 14:31

7 位律師回答

  • 郭淳頤律師
    郭淳頤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6/01 14:48
    回覆諮詢(43)、最佳解答(0)、獲得感謝(8)

    您好
    對於『非法搜索及逮捕所取得的證據』可以主張證據排除。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6/01 14:52
    回覆諮詢(19555)、最佳解答(1501)、獲得感謝(5710)

    您好,若警方確實違法搜索,因此取得的證據於將來的訴訟中可主張排除,不能作為證據使用
    
    
                         
  • 沈恆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6/01 15:05
    回覆諮詢(1050)、最佳解答(51)、獲得感謝(355)

    您好,檢警非法搜索取得的證據可主張不具證據能力,但實務上依權衡原則不必然會排除,答辯時仍應注意提出有力的主張。
    
    
                         
  • 謝富凱律師
    謝富凱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6/01 15:23
    回覆諮詢(230)、最佳解答(8)、獲得感謝(83)

    你可以主張搜索違法,但是有經驗的警方一樣會主張程序合法之處,重點是你被控告的罪名到底是什麼,有沒有辦法針對你被控告的罪名防禦,否則光是想要用非法搜索來排除對你不利的證據恐怕不容易。
    建議你付費諮詢專業律師,才能擬定正確的訴訟策略。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6/01 15:23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您好,對於搜索程序上之重大違法事由,建議得持續為相關答辯,有機會排除該證據之證據能力;然而,因毒品已確實搜索扣押,客觀上可能較難以否認,法院仍可能經權衡後採用該毒品為證據,此尚非一定。
    
    
                         
  • 王寶明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6/01 15:31
    回覆諮詢(17)、最佳解答(0)、獲得感謝(7)

    您好:
    警方的非法取得的證據,在將來的刑事訴訟程序中是可以主張排除,不得作為本案判斷之依據。如果警方確實有非法取證的情事,雖然執勤辛苦,但也應該要遵守法律的規定,建議與律師詳談後研擬提出答辯,爭取最有利的認定。
    
    
                         
  • 謝憲愷律師
    謝憲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6/02 17:50
    回覆諮詢(6478)、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277)

    您好,警方違法取得的證據在訴訟程序中是可以主張排除其證據能力的,然而後續如何與法院攻防,建議您可以加入本所LINE,提供更加詳盡的事實與律師諮詢、討論訴訟策略,亦可以考慮委由律師協助進行後續的答辯及程序,以爭取對您最有利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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