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
不動產.土地 買賣 726 次瀏覽109年6月簽了一份預售屋買賣契約,契約條約第十二條載明應於110年4月30日之前取得使用執照,但是代銷一直說新北市政府有發公文因疫情缺工關係可以延遲交屋,故在上述時間內並沒有取得使用執照,建商又以第十二條內第一項另附第二條款為理由,又因新北市為疫情重大為由遲遲沒有下文,請問我可以在7月31日到期時取消合約嗎? 我不需要賠償,只要還我簽約時已付的錢就好,因為租屋處已到期了,必須搬走,想另外買房搬遷,請教律師大人幫幫小民,謝謝
109年6月簽了一份預售屋買賣契約,契約條約第十二條載明應於110年4月30日之前取得使用執照,但是代銷一直說新北市政府有發公文因疫情缺工關係可以延遲交屋,故在上述時間內並沒有取得使用執照,建商又以第十二條內第一項另附第二條款為理由,又因新北市為疫情重大為由遲遲沒有下文,請問我可以在7月31日到期時取消合約嗎? 我不需要賠償,只要還我簽約時已付的錢就好,因為租屋處已到期了,必須搬走,想另外買房搬遷,請教律師大人幫幫小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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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使用執照不代表可以解約要求退費。您單方終止契約,可能要賠償對方違約金。 建議可提供完整的預售屋買賣契約加LINE諮詢
您好,有無解約理由應先就當初契約進一步檢視,若要主張建商延誤遲延工程導致於可能遲延給付,可先發函主張權利,以免權益受損,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如果想要提前終止或直接解除契約,需要專業律師協助審閱合約,研擬最佳策略後,由律師協助發函給建商,並由律師參與後續協商,方能圓滿處理。 本所具有實際辦理類此事件的豐富經驗,若想本件妥善處理,可與本所律師聯繫。
建議您先私訊我們,將契約給律師看過,評估解約可能產生的後續問題及因應方式,可與您討論並給您建議等相關協助。
您好,參照內政部頒行之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若使照取得有逾期,可請求違約金;若逾3個月仍未取得,可解約並請求違約金,但若有不可歸責建商原因影響者,可順延該使照取得期間。但此仍要看你實際上與建商簽定之預售屋契約內容為何再為確認。基本上,你現在也許可以考慮發存證信函予建商,至少催促建商趕快取得使照,但可能需再經過一定時間仍無法依約完成者(例如三級警報解除後再經過一兩個月),較有機會成功解約。
您好,是否得主張解約需視您與建商間的契約內容而定,建議您加入本所Line,提供買賣契約等資訊與律師進一步諮詢,以確保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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