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聘用書上簽名交給公司後,反悔不過去報到是否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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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剛收到聘用書,公司請我簽名回傳,但我還在等另外一家公司的通知,所以可能會先簽名回傳聘用書,但怕後續收到另外一家更想去的公司而反悔,所以想了解這樣是否違反法律呢?謝謝


問題:關於收到公司的聘用書,公司請我簽名回傳,若回傳後反悔是否違反法律呢?
400362da用戶 發表於 2021/06/18 21:51

3 位律師回答

  • 鄭楓丹律師
    鄭楓丹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6/18 23:31
    回覆諮詢(2423)、最佳解答(73)、獲得感謝(771)

    您好,對方同意您去上班,而您先前也答應時,你們聘僱契約已經成立了。若此時反悔,公司可能會向您請求損害賠償。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6/19 00:49
    回覆諮詢(19766)、最佳解答(1506)、獲得感謝(5754)

    不會違法,可能違反雙方勞動契約,但公司通常不會為此提告
    
    
                         
  • 陳奕如律師
    陳奕如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6/19 12:13
    回覆諮詢(1831)、最佳解答(54)、獲得感謝(434)

    您好,不會違法,只有違約問題(聘用書未必有違約金記載,所以公司必須證明有何損害才能向您求償),因為依據勞基法,縱使已進該公司工作您依舊可以不附任何理由隨時終止僱傭契約。因此,您若真的另有高就應盡速通知前公司,可以減少對方損害,越晚通知將越不利於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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