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武器)作勢打人正當防衛

刑事犯罪 傷害.重傷害 1915 次瀏覽
事實經過: 
如果在行車糾紛中,對方逼車並且攔車,拿武器作勢毆打,當時我已經處於下車的狀態,請問我可以出拳主張揮擊,並且在對方倒地時收手不造成重大傷害情況下,主張正當防衛嗎?
而如果當時我在車內,對方是下車手持武器並且已經正在攻擊車窗,可以開車衝撞嗎?

問題:本人遇到行車糾紛
1d18c59d用戶 發表於 2021/06/19 18:24

3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6/19 19:12
    回覆諮詢(19769)、最佳解答(1506)、獲得感謝(575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您所說的方式可能會被認定為防衛過當,甚至並非正當防衛,並構成傷害罪。正確方式應是報警或離開現場,避免吃上官司
    
    
                         
  • 呂昀叡律師
    呂昀叡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6/19 22:30
    回覆諮詢(130)、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22)

    感謝律師回答
    對方逼車或持武器的行為,我方是可以提告公共危險或是恐嚇罪,建議據此提告;您所提到的回應行為,反而讓您陷入涉及刑責(防衛過當的可行性很高)的風險。
    
    
                         
  • 1d18c59d用戶
    發表於 2021/06/19 22:33
    謝謝精闢的回答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6/20 01:33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有關對方行為要主張正當防衛等,非無空間,但就對方行為違法與否(如強制罪,恐嚇罪、毀損罪、傷害罪等等)可能要考量予以提告,經提告而起訴,較有利為你這邊相關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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