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秘密相關問題
刑事犯罪 其他 3381 次瀏覽本人七月初因為偷拍被提告,目前確定對方已提出妨害秘密及性騷擾告訴,所以有幾個問題想要提問。 一. 上禮拜收到警局通知書說性騷擾成立,這樣是代表判決確定還是之後會開庭? 因為想在刑事偵查庭跟對方道歉和解,但刑事部份一直都沒有消息,這樣會不會之後性騷擾的部分來不及和解? 這種情況會建議提出再申訴來延後性騷擾部分的時間嗎? 二. 假設之後被害人不願和解且提出刑事附帶民事,全部成立的話是不是就要賠償以下三筆金額? 1.妨害秘密罪(易科罰金) 2.妨害秘密附帶民事(損害賠償) 3.性騷擾防治法(罰鍰) 還是有可能會有更多的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