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完本票和借據,才知道對方去年就被融資公司裁定,那還拿的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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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貸與人,簽完本票和借據,上網路的裁判書搜尋借用人的名字,才知道對方去年就被融資公司裁定,那還拿的到錢嗎?還是要等前面的裁定清償,才有辦法還我呢?
dc2f35f7用戶 發表於 2021/07/22 17:06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1/07/22 17:21
    回覆諮詢(19550)、最佳解答(1501)、獲得感謝(5708)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如果本票或借據到期,您可以先分別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或支付命令後,再聲請強制執行。因此您要先聲請裁定,才有執行與分配的可能
    如果融資公司是普通債權,執行時跟您的債權會依照債權額比例分配,但對方如果名下根本無財產,可能也無法獲得清償。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7/22 21:57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感謝律師回答
    你無論如何還是要聲請本票裁定及強制執行,一時執行不到,就要持續換發債權憑證,定期去查財產跟聲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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