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網投資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525 次瀏覽
當初我網路看到投資廣告詢問並被投資網站員工邀請進入群組其中有領到幾次獲利而誤以為是真的投資網站(在警察傳我到警局以前都以為是真的)。
所以朋友看到我有在用這個投資網站然後來問我相關資訊然後我介紹他之後也被當初我詢問的投資網站員工邀請進去line群組 
但他後續參加群組自己稱呼是投資分析老師開的大額投資升息課程總共到超商儲值6萬到該投資網站後因為跟單的秒數太短他沒跟好而失利剩只有3900多元,他跟我說他投資失敗只有領到網站匯還給他的3900多元,因為他不知道群組投資分析老師跟邀請他進來的投資網站員工的資料而到警局提告我詐欺他,案件已到地檢署,8/2第二次開庭,我因為第一次無找到證據提供給檢察官
所以第二次開庭前有找到一點相關的證據(包括我在IG詢問該投資網站自稱是員工邀請我進群組的對話紀錄)
請問:
第一點:我因為第一次沒找到證據提供給檢察官反而第二次才提供給他會不會有什麼差別?
第二點:我第一次開庭強調我當初不知道這網站是疑似詐騙網站所以並沒有故意要害告訴人輸錢,我又跟檢察官說沒有想和告訴人和解,如果這種案件我不是網站上的相關員工也都不認識他們詐騙的人所以第二次如果又說不和解是正確的嗎?
e33bff0c用戶 發表於 2021/07/23 15:00

5 位律師回答

  • 張智凱律師
    張智凱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7/23 15:07
    回覆諮詢(449)、最佳解答(28)、獲得感謝(147)

    一、沒有差別。
    二、是否要和解,並沒有正確答案,在您確信自己無罪的情況下,選擇不和解也沒有錯誤。
    
    刑事案件其實涉及到很多小細節,只能就您的疑惑提供初步的想法,若您堅信自己無罪,尋求律師協助取得不起訴處分,會是較正確的方向。
    
    
                         
  • 鄭楓丹律師
    鄭楓丹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7/23 15:09
    回覆諮詢(2423)、最佳解答(73)、獲得感謝(771)

    您好,您先前沒有找到其他證據,第二次才找到並提供給檢察官,沒有關係,可以跟檢察官說明一下就好。
    是否與對方和解,一切看您能否接受對方的金額,以及能否承受後續訴訟程序的壓力等,綜合評估的結果,沒有標準答案。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7/23 15:51
    回覆諮詢(19796)、最佳解答(1508)、獲得感謝(5758)

    您好,
    1、相關資料第二次開庭當場或者您直接以掛號方式寄到地檢署都可以,並沒有差別
    2、如果您主張無罪答辯,就沒有和解的必要,也不需要和解。如果您認為檢察官起訴機會高,可考慮認罪並與被害人和解。此部分涉及訴訟策略,建議您與律師諮詢較好
    如果有其他問題或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諮詢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1/07/23 15:59
    回覆諮詢(6982)、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您好,若無主觀犯罪意圖應蒐集當初與朋友對話紀錄,證明並無犯罪故意,有無答辯空間以及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陳奕如律師
    陳奕如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7/23 16:31
    回覆諮詢(1831)、最佳解答(54)、獲得感謝(434)

    您好,依您所述只是投資人,並非集團內部人員對外施用詐術等情,就可以作無罪答辯,不需要和解,至於證據只要切實提出,晚點給不會有何影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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