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棄繼承順位、手續及遺產稅申報繳納問題

遺產.繼承.贈與 拋棄繼承 1194 次瀏覽
事實經過: 
被繼承人有兩名子女(繼承人A、繼承人B),繼承人A育有一子(以下稱為C,已成人)

問題:
一、若繼承人A選擇拋棄繼承,請問被繼承人的遺產是由繼承人B與繼承人A的孩子(C)共同繼承嗎?
二、繼承人A多年不曾與繼承人B聯絡,繼承人B要進行遺產稅申報,在申報書上納稅義務人表格內,有關繼承人A的「繼承或拋棄」應如何填寫?(無法得知繼承人A是要選擇繼承或拋棄)又或是選擇不予填寫繼承人A嗎?
三、拋棄繼承者,有需要繳納遺產稅嗎?
四、拋棄繼承權,依照民法規定,應於「得知」有繼承權之日起3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聲請核備。上述的「得知」應如何定義?在無法聯絡上繼承人A的情況下,如何可以確實地讓他得知有權可進行拋棄繼承?
五、如果繼承人A選擇拋棄繼承拋棄繼承的手續需由繼承人A自行辦理?還是可委託他人(如繼承人B,或是代書、律師等人)辦理?
50959eee用戶 發表於 2021/07/27 12:57

4 位律師回答

  • 謝富凱律師
    謝富凱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7/27 13:21
    回覆諮詢(230)、最佳解答(8)、獲得感謝(83)

    1.對。
    2.請B和A聯繫。
    3.不用。
    4.所謂「無法聯絡」,是不知其生死,或者不願意聯絡(可能出國等因素)?「得知」需要依個案情形不同而判斷。若不知從何著手聯絡A,建議進一步諮詢本所律師。
    5.無論A是否選擇拋棄繼承,A都可以委託其他繼承人或是律師、代書等人辦理。
    
    本所擅長民事不動產繼承等相關案件,累積近20年之經驗,如需本所協助,請不吝聯繫。
    
    
                         
  • 50959eee用戶
    發表於 2021/07/27 13:26
    補充:繼承人B「無法聯絡」上繼承人A的情況是,繼承人A長年刻意不與被繼承人及繼承人B等親戚家人聯絡,且已搬離原先住址,曾嘗試以電話或郵件通知也無法聯絡上
  • 謝富凱律師
    謝富凱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7/27 13:31
    回覆諮詢(230)、最佳解答(8)、獲得感謝(83)

    建議電話留言,信件通知一併進行。
    在沒有聯絡上對方的情形下,應該要保留對方繼承的權利,而不是假設他會拋棄。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7/27 13:39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您好,可能要告知一下對方目前的狀況,請其確實配合辦理,不然後續可能就要走遺產分割訴訟,之後方能依照法院判決來辦理繼承登記等事,否則遺產就永遠卡在那邊,難為積極使用。
    
    
                         
  • 梁雨安律師
    梁雨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7/27 16:21
    回覆諮詢(459)、最佳解答(11)、獲得感謝(93)

    一、否。
    二、拋棄繼承應於繼承開始後3個月內向法院為之。
    三、否。
    四、通常是寄發存證信函催告。
    五、可委託他人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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