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收到一份裁判書想問懂他的意思

債務糾紛 強制執行 1594 次瀏覽
下列為公文內容:
主旨:債務人OOO(身分證統一編號:XXXXXXXXXX號)對第三人OO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OO分公司如說明二所示之存款債權,應支付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請查照。
說明:
一、依強制執行法第115條第2項規定辦理
二、本院110年度司執助字第OOOO號債權人OOOOOO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OOO給付票款強制執行事件,前於110年7月6日以新北院賢110司執助O字第OOOO號執行命令扣押債權人對第三人之上開債權新臺幣39,565元(含手續費250元)。第三人未於法定期限內聲明異議。
三、第三人應開立受款人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之支票逕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台北市博愛路一三一號),並書名該院案號(110年度司執字第OOOOO號),切勿解款至本院。
四、第三人如不承認債務人之債權存在,或於數額有爭議或有其他得對抗債務人請求之事由時,應於收受本命令後10日內,提出書狀向本院聲明異議。否則本院得因債權人之聲請,依強制執行法第119條第2項規定,逕向第三人為強制執行。
五、第三人於依本命令辦理前,又收受其他扣押命令,而其扣押金額超過債務人之金錢債權未受扣押部分者,應即暫停本件支付,先向本院陳報,另予處理。
六、兼復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6月29日北院忠110司執樂OOOOO字第1109017860號樂股函,本院受理哪託執行完畢。
七、本院前發扣押命令於超過第三人向本院支付金額範圍內,因第三人之聲請,應予撤銷。

因為這份法律文我實在看不大懂,尤其第六點第七點我完全看不懂他的意思。第一點我也在想這筆費用我是要回給我欠錢的公司還是要給法院的?抱歉麻煩您幫我解答了
e51ada1e用戶 發表於 2021/08/11 14:54

4 位律師回答

  • 葉鞠萱律師
    葉鞠萱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8/11 16:23
    回覆諮詢(919)、最佳解答(16)、獲得感謝(176)

    法律文書非常專業,的確不是一般人可以明瞭的,
    依您提供之內容可知您同時尚有其他法律程序進行中,建議您將所有相關資料一併提供與律師檢視,
    以協助您提出救濟或進行其他妥適法律途徑,以免因逾期而損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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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律師葉鞠萱律師經歷
    • 90年律師高考及格
    • 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
    • 台北律師公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委員會委員
    • 行政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法律諮詢律師
    • 台北市大安區、內湖區及文山區市民法律諮詢律師
    •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飛雁專案女性創業育成班講師
    •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附設進修學院暨進專面授講師
    • 私立玄奘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 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及扶助律師(台北、新北及基隆分會)
    • 台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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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助理
    
    
                         
  • 鄭楓丹律師
    鄭楓丹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8/11 17:07
    回覆諮詢(2423)、最佳解答(73)、獲得感謝(771)

    您好,大意是您的存款被債權人扣到了。如需更進一步了解您的案況,可以加line諮詢。
    
    
                         
  • 王奕淵律師
    王奕淵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8/11 19:16
    回覆諮詢(107)、最佳解答(5)、獲得感謝(29)

    您好,大概意思就是債權人就你的存款聲請執行。如果您需要進一步了解,歡迎來電或來所詢問。
    
    
                         
  • 謝憲愷律師
    謝憲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2/03/31 10:55
    回覆諮詢(6478)、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277)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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