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分居三年的財產制
婚姻.監護 夫妻財產 1243 次瀏覽85年結婚,沒有特別申請夫妻財產制度,107年7月因吵架談及離婚並從家中搬出,但期間並未簽訂離婚協議,隔年度的綜所稅申報採分別申報合併計算,本人的戶籍最近才辦理遷出,至今已分居三年, 問題詢問: 1、是否可主張分居後夫妻財產採分開制?
85年結婚,沒有特別申請夫妻財產制度,107年7月因吵架談及離婚並從家中搬出,但期間並未簽訂離婚協議,隔年度的綜所稅申報採分別申報合併計算,本人的戶籍最近才辦理遷出,至今已分居三年, 問題詢問: 1、是否可主張分居後夫妻財產採分開制?
如果要求採分別財產制,需要向法院陳報。原則上需要對方同意。 想不經過對方同意就直接訴求分別財產的話,建議諮詢並委任律師處理。
您好,需您與對方沒有約定,應適用法定財產制,因為已分居三年,可以向法院提出聲請裁定許可夫妻分別財產制。 本人為南部在地律師,如果有其他問題,建議加Line諮詢
您好,依據民法規定,夫妻難於維持共同生活,不同居已達六個月以上時,能聲請宣告夫妻分別財產制,但聲請夫妻分別財產制必須以書狀向法院為之。 依您所述,如果能夠證明分居達3年以上,即能向法院聲請改用夫妻分別財產制。 至於應向何處的法院提起,依規定是以1.夫妻之住所地法院;2.夫妻經常共同居所地法院。3.原因事實發生之夫或妻居所地法院。 其餘相關疑問或案件細節,可以加LINE為初步諮詢,利於案件後續之進行。
您好,本件分居三年依法即可向法院提出改定分別財產制,有無訴訟空間以及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本所台南即有服務人員可供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您好,夫妻難於維持共同生活,不同居已達六個月以上時得向法院聲請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倘有其他疑問或案件細節,可以加LINE為初步諮詢。
但要注意,你聲請分別財產制後,對方即可請求剩餘財產分配,仍應綜合考量!
這裡的操作要非常小心!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 我處理這類案件經驗豐富,所有證據務必要切實蒐集、保存!不過,進一步的具體事實還必須有更多瞭解,這也牽涉到蒐證方向以及舉證責任分配的進一步討論… (具體案情,加入LINE之後討論 LINE ID:a121218 電話:0983-016-238 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意見! 台大法律系學士,留美法學碩士,法律素養紮實、社會歷練豐富,口條清晰,能將艱澀專業法律問題以簡易方式解說!態度真誠懇切、平易近人。 目前,我對於我們這件案子的具體事實所知有限;希望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事實內容!希望與您聯絡!
您好,可聲請法院宣告為分別財產制,並請求分配剩餘財產,但最好事先確認對方的剩餘財產較多,否則反而須分配自己的財產給對方。
您好: 可以向法院請求宣告分別財產制,但是宣告分別財產制意味著原先的法定財產制將歸於消滅而產生剩餘財產分配之效果,建議在宣告分別財產制的動作前應先與律師諮詢釐清彼此間可能受分配財產的多寡,了解相關風險,以協助您做出適宜之判斷。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到事務所諮詢。 亨達法律事務所 IG:hengda_16888 亨達法律事務所 Line:@ybm9887u 亨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2) 2986-8015 亨達法律事務所 臉書: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祝福您平安喜樂、事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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