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財產,土地
不動產.土地 其他 1345 次瀏覽我去國稅局申請我先生的財產清單,確定他名下只有一間房子,因為他還有一間房子與婆婆共同持有,所以應該在財產清單上要顯示兩間房子嗎?我想請問共同持有房屋者會不會顯示在個人財產查詢清單裡面嗎?(因為據他們說現今房子是婆婆和我先生共同持有) 1.借名登記可以寫契約書嗎? 2.借名登記如何證明 ? 3.共同持有房屋會顯示在個人財產清單上嗎? 4.土地和房屋所有權狀可以重新申請嗎 ? 5.如果私人土地私自建戶我們應該怎麼處理呢? 謝謝大家的回答,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