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頭帳戶被告詐欺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1148 次瀏覽
發生經過
因近期疫情關係收入大幅減少,10月初時看到ig廣告出借帳戶可賺到傭金,進而聯繫對方詢問,對方表示為正當用途非詐騙並請我綁定約定帳戶三小,後續於10/7約定在桃園某地點交付帳戶與提款卡及網銀帳密(約定地點當時對方是用line語音指示我怎麼走,沒有實際地址故也沒有紀錄當時地點,後續line聯絡人與紀錄已被對方要求刪除,對方表示會再與我電話聯繫,10/14早上接獲新光銀行通報因有兩位被害人報案,已被列為警示帳戶。銀行也表示警察會再通知我。
10/15我有主動打電話至兩間派出所(彰化大村分駐所/台中的警察局)詢問帳戶詐騙相關報案。
至今都未收到對方任何聯繫,也沒有拿到對方任何一分錢。
10/16有打110詢問是否要再報案
銀行有表示裡面資金流動大約在500萬
目前受害人受騙金額加總約13萬
6222d5fd用戶 發表於 2021/10/16 20:16

4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10/16 20:41
    回覆諮詢(19799)、最佳解答(1508)、獲得感謝(5758)

    您好,如果紀錄都已經刪除,將來應訊非常不利,無法證明您是因為求職而寄出存摺提款卡,但建議盡快請警方調閱您當時面交的地點附近監視器,對方應是詐騙集團車手。
    後續警方會通知您做筆錄,可能散布在全台各地(依照被害人報案的警局而定),最終案件會移送到您戶籍地所在的地檢署。
    如果跟各個被害人和解,有機會緩刑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1/10/16 21:12
    回覆諮詢(6983)、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就您所述目前首先可能會被檢方以詐欺幫助以及違反洗錢防治法等等罪名起訴以及名下所有帳戶將被凍結並且各地可能都會分案;您可一併請求合併偵查,後續可能再另遭被害人附帶民事求償(被害人因詐騙所損失金額),有無刑事答辯空間爭取不起訴處分或是和解爭取緩起訴空間及其他細節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討論,當初對話記錄應妥善保存,在法院裁判之前可先向地檢署聲請臨時帳戶使用,本所過去即有處理多起類似案件可供台端參考。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黃舜暄律師
    黃舜暄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11/26 15:49
    回覆諮詢(1554)、最佳解答(156)、獲得感謝(374)

    您好,您涉犯詐欺與違反洗錢防制法,且帳戶會被凍結。建議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以換取緩起訴或不起訴處分。
    
    
                         
  • 謝憲愷律師
    謝憲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2/03/25 14:28
    回覆諮詢(6478)、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277)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到事務所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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