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和解賠償簡訊內容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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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108/11/11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雙方小擦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有報警及做筆錄,現場雙方車子移動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只有強制責任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直線行駛巷子(騎在右側),對方腳踏車從巷弄左轉出(我看到是有壓地上紅線快速轉出),我這邊時速約40km,煞車點約10-20尺(約一臺休旅車長度),撞擊點在於路中間點,警察來後我們走正常程序,筆錄中並未載明誰對誰錯,但今日108/11/19 上午對方法定代理人傳簡訊來告知維修費用,其相關簡訊內容如下:「.....略,維修費用$XXX,如有對此筆費用將會說明,如不願意支付此費用,將走法院程序,我兒子因未成年,我將為法律代理人,我又已經退休,隨時可以處理此事件,相對的你可能還在上班或上學,希望你也有和我一樣多的時間把這件事情圓滿解決。
六、問題:
想請問一下,這樣簡訊內容有構成我這邊的強迫賠償問題嗎?有恐嚇及勒索的意味嗎?因為也沒有誰對誰錯的問題,只是因為我是騎摩托車??他兒子是腳踏車!
03e7ef47用戶
發表於 2019/11/19 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