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土地分割買賣

不動產.土地 買賣 1309 次瀏覽
您好,有一筆建地是由26人所共同持分擁有,在這建地當中我擁有5小筆分別位於土地中間及邊緣上不等共47坪,前日其中24位持有人有意出售此筆土地於是找來了開發商代售並找到了買家,總出售價約一億。
但我由於認為土地仲介費太高,一億的地居然要收到4%實在太高一直沒有簽字,因為一般上億的土地買賣根本都是1~2%仲介費。
而今天我收到了由其他土地持有人寄來的存證信函,內容大致上是通知在15日內給予回答因為他們通過大多數的人同意出售此土地。因此他們要通過訴訟要求我也同意簽字出售土地。
我想請問的是如果此案件送到了法院後..
1.我就一定必須同意以4%的仲介費出售我的土地嗎?或是只需同意出售土地而已,而並不須要非得同意4%的高額仲介費呢?
2.或是我是否能要求將我的土地單獨分割出來而不出售呢?但由於我的持分是在中間及邊緣都有,那麼法院將會如何分割呢?是會在各區割出原權狀上所登記的位置那5小筆土地還給我(因為如果中間及邊緣各割一些那麼買方一定就不買了,會造成這缺一塊哪缺一角),或是法官直接在邊緣處割47坪給我呢?
3. 一般像這樣的法院訴訟會歷時多久才有個結果呢?
謝謝律師們的回答。
da6ea774用戶 發表於 2020/01/14 15:54

3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0/01/14 16:13
    回覆諮詢(6980)、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3)

    你好
    1.若你不同意對方所列條件,你並無理由必須共同賣給開發商。
    2.你可考慮自行提出共有物民事分割訴訟,分割後再就自已所有部分以可接受價格賣出。
    3.至於如何分割對你較為有利,以及分割民事訴訟所需耗費時間等等事宜,可持資料進一步與我們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1/14 18:45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依所述,可能需檢視存證信函內容為何,以利後續判斷。分割訴訟法院非一定會依照當事人提供方案,應規劃共有人分得比例及位置。
    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 陳宏泰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1/15 01:18
    回覆諮詢(13)、最佳解答(1)、獲得感謝(2)

    您好:
    
    1. 依您所述,對方應係依據土地法第34-1條處分共有土地,理論上該土地應為26人所共有之一筆土地,則您所謂建地中您擁有五小筆土地云云意義不明。因共有人係對共有物的全部均有其權利,並無對土地的中間或邊緣有持分可言,比較可能是共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應予提醒的是,分管範圍並非您的權利範圍,將來分割也不代表您受分割的範圍。
    
    2. 依土地法第34-1條處分共有土地,於辦竣通知、提存、納稅後即可據以辦理過戶,無須提起訴訟,也無須您簽字同意。
    
    3. 依土地法第34-1條處分共有土地,依實務見解,您與買家間無買賣關係、與仲介間亦無委任關係,理論上您無需給付仲介費。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