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潢款項未能收取

政府採購.工程爭議 政府採購 1274 次瀏覽
本人為工程承包商,跟業主承攬翻修工程,工程接近完工99%但業主方面卻惡意扣押尾款60萬脅迫增加工程,我方工程沒有準時完工,但業主方極度不配合工程進度以及增加工程項目(藉由拍照證明),對方該房產打算做出租使用,請問這樣會損害我權益嗎?
f9fe83f1用戶 發表於 2020/01/31 18:34

4 位律師回答

  • 卓翊維律師
    卓翊維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1/31 18:51
    回覆諮詢(15)、最佳解答(1)、獲得感謝(3)

    您好
    
    1.工程項目與工程進度,建議仍需以雙方書面約定為準,如有後續增加之工程項目,亦須另外議定費用、工期。
    2.工程如已完工,業主有不配合之情事,建議積極蒐證,並委託專業律師寄發存證信函,以為後續紛爭解決預作準備。
    
    如有需求,敬請來電本所聯繫,由本所專業律師團隊與您當面諮商。
    
    泰鼎法律事務所
    10682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77號16樓
    Tel.: (02) 2703-3366 ext. 10
    
    
                         
  • 陳奕安律師
    陳奕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1/31 19:29
    回覆諮詢(360)、最佳解答(25)、獲得感謝(104)

    您好:
    
    依您目前所述,在訴訟上或可主張遲延完工是因為可歸責對方事由導致,故我方不負給付遲延的損害賠償責任,對方亦應給付尾款。
    
    然而,增加工項時有無書面契約約定展延工期,或至少有電郵、LINE對話記錄以證明?對方不配合工進,我方是否有發函或至少以Line催告?以上等等都會影響到訴訟勝負,建議先準備好相關證據,由律師協助評估,本所第一次當面諮詢不收費用,可放心諮詢。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1/31 19:41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依所述:
    1.工程款部分,若依原約履行無瑕疵,且可歸責於對方之原因,仍主張對方應付尾款。
    2.是否做出租使用,原則上相關責任應由屋主自負。
    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0/02/01 01:01
    回覆諮詢(6983)、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你好,目前可以考慮先就雙方契約爭執事項交由律師發函催告,確定歸責事由因誰而起,或是考慮委由律師與對方進一步協商爭取雙贏。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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