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糾紛-產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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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在約10年前購買了桃園的一間房子。房屋的所有權人和貸款都是我獨自擁有。房屋的頭期款有一部分來自弟弟的匯款,而後弟弟有自願固定每月匯款到貸款帳戶。因為是媽媽住在房子裡,所以我的理解是協助負擔媽媽的住宿費用。而當初的頭期款,弟弟有明確的email表示那筆錢是要還給爸爸,因為他之前用掉爸爸的錢,所以現在當作是照顧爸爸退休生活。

現在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
1. 現在弟弟看到房子行情漲價,所以他想要來分杯羹。請問在房子產權和貸款都是我獨立擁有的情況下,弟弟可以申請強制加入房屋所有權人嗎? 因為弟弟有提出要請律師。
2. 如果產權還是專屬於我,弟弟算是我的債權人嗎?但是我沒有向他借錢,只是他有自願的協助負擔媽媽的住宿費用。弟弟可以限制我出售房屋嗎?我出售後,他可以要求平分獲利嗎?我需要把他自願負擔的部分還給他嗎?
3. 爸爸去年過世,因為弟弟有明確說那比頭期款是給爸爸的錢,所以那筆錢算是遺產嗎?如果是,那其他家人有權利來平分房屋賣掉後獲利嗎?

謝謝
陳小姐
0de5d1a0用戶 發表於 2020/02/03 03:36

3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0/02/03 10:27
    回覆諮詢(6980)、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3)

    感謝律師回答
    你好
    1.就你所述弟弟可能會就過去繳款紀錄主張該不動產為借名登記,該不動產應為共有共有,這部分你可持相關資料與我們進一步討論確定你有無答辯空間,並且確定雙方舉證責任。
    2.這部分同上,到底弟弟匯入費用到底目的為何,雙方各說各話,若有爭議必須透過訴訟機制解決問題,你可就當初MAIL內容與我們討論。
    3.對方若長期支付單獨父母扶養費,對方也可就其他子女按比例應給付部分請求返還不當得利。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 卓翊維律師
    卓翊維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2/03 10:01
    回覆諮詢(15)、最佳解答(1)、獲得感謝(3)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 弟弟應會主張房地產僅是借名登記在你的名下,實際所有人為父親,而主張遺產分割跟回復繼承請求權,惟須由弟弟負擔相關舉證責任。當初購屋實的交易文件、相關人都有可能在訴訟上作為證據之一。
    2. 弟弟的匯款性質為何,恐須視金額多寡是否符合一般扶養生活所需、以及每月貸款數是否相符,須由雙方舉證。
    3. 需視當初的email內容具體判斷;縱使該筆匯款為返還父親的借款,弟弟亦未必有權主張為房屋之所有權人。
    
    建議您向律師進行諮詢,以就個案做出對您最佳的判斷。
    
    卓翊維律師 泰鼎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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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趙浩程律師
    趙浩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2/03 15:11
    回覆諮詢(1174)、最佳解答(4)、獲得感謝(126)

    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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