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離家30年,中風要求扶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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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離婚30年後離家,中風後提出代辦理外籍看護,前後二次因他個人原因而辭退看護,之後向我提出入住仁愛之家,第一次調解內容為他給我二百萬作為仁愛之家的費用,但是因內容過於籠統,所以法院駁回,之後他要求第二次調解,他的意思是我要全額負擔費用,我沒有同意,因為他本人還有二百萬以上的財產(第一次調解時他自證的),所以我拒絕第二次調解,請問律師如果他提訴訟,我該如何因應?(他目前寄住朋友家,沒有看護的二年生活可自理)
60495b4e用戶 發表於 2020/02/10 07:46

3 位律師回答

  • 吳佳龍律師
    吳佳龍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2/10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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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您父親原則上屆退休年齡後,可對您提出扶養義務的履行,但如果他確實有足以維持生活的財產,您可以以此為由來抗辯之。
    
    
                         
  • 60495b4e用戶
    發表於 2020/02/10 10:47
    如果我父親目前居住朋友家,生活費用也很省,那他可以要求我ㄧ定要送他去仁愛之家嗎?我能拒絕嗎?因為仁愛之家費用較高,況且他還有二百多萬資產,如果他現在轉移資產的話,法院能查的出嗎?謝謝
  • 吳佳龍律師
    吳佳龍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2/10 10:53
    回覆諮詢(31)、最佳解答(5)、獲得感謝(15)

    感謝律師回答
    基本上他要去住仁愛之家,您應該是無法限制他,關於資產移轉的部分,如果可以確認目前資產在哪間銀行,法院是可以查到相關轉移資料。
    
    
                         
  • 李昱宗律師
    李昱宗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2/10 18:37
    回覆諮詢(832)、最佳解答(69)、獲得感謝(233)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1) 因您父母離異時間頗早,如果您父親未曾照養,您可以請求法院免除或減輕您的扶養義務。
    2) 將來如果社會局介入(當然需要您父親符合相關資格),社會局可以直接行政執行,屆時可能會更不好處理。
    3) 民法規定您父親只要能證明她有不能維持生活的狀況就可以跟您請求扶養費用,您可以主張他名下還有存款,但如果其實存款金額不高,法院還是會要您扶養父親,除非您有免除或減輕的事由。
    
    
                         
  • 60495b4e用戶
    發表於 2020/02/10 21:06
    李律師您好 1.父親有扶養我至20歲左右離婚 2.他目前寄居在朋友家,不知道您說的社會局介入是什麼情況、條件? 3.依據律師的經驗,200多萬算高嗎?他雖中風,但是可以拿著拐杖走路 4.如果不能減輕扶養,是否會全額負擔,那不是仁愛之家的每月三萬費用都我負擔,還是會因為他有200萬財產而我可以減輕,例如一個月給他幾千元之類的 5.最重要的,調解寫的內容,難到就完全不算數了嗎?雖然法院駁回(因為內容籠統)但是在法庭上能提出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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