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係斷絕

其他 其他 1164 次瀏覽
律師您好
爸爸在我們30歲時,娶了一位越南外配,當時我們都已經成年並有工作,沒有撫養過我們我們兄弟,現在爸爸往生了,繼承部分,不動產越南外配未取得身分證跟我國沒有平等互惠,所以她沒繼承權,外配在爸爸辦後事期間就自己離開了家,但三不五時就回來大吵鬧就跟我們要錢,讓我們很困擾,我們有義務養她嗎?想詢問我們如何跟她斷絕關係?讓她可以不要繼續的打擾我們生活
7c0f63c1用戶 發表於 2020/02/29 19:06

2 位律師回答

  • 吳佳龍律師
    吳佳龍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02 16:26
    回覆諮詢(31)、最佳解答(5)、獲得感謝(15)

    您好:
    直系血親間才有扶養義務,直系姻親是沒有扶養義務,另外身份關係原則上是無法斷絕,除非是出養之類的情況才有可能。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3/03 14:54
    回覆諮詢(19755)、最佳解答(1506)、獲得感謝(5754)

    您好
    您對該外配並無扶養義務,自然無須付扶養費給對方。
    如對方有到您家吵鬧要錢的行為,可以報警或提告。
    另外,因配偶死亡與對方親屬間姻親關係不消滅,這部分無法斷絕法律上
    姻親關係。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