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費欠費簡易庭-違約金

消費糾紛 解約.違約金 2170 次瀏覽
我於4月調解庭上向債權公司說明,103年的電信費欠款請求已罹於時效,並拒絕返還。

債權公司說本金可不收取,但依台灣法律違約金有15年期效,因此仍需收取違約金。

想請問,此違約金建立在電信費之上,是否真可分開計算年限?謝謝
a084f26f用戶 發表於 2020/04/07 12:52

1 位律師回答

  • 陳群翔律師
    陳群翔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4/07 13:07
    回覆諮詢(244)、最佳解答(27)、獲得感謝(82)

    您好,依照最高法院107年度第3次民事庭會議決議,電信公司的說理係屬合理,違約金部分並非從屬電信費用上,並不會因為電信費用罹於時效而跟著時效完成,且其時效亦為15年而非2年。
    
    以上回答供您參考,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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