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全勤扣款 我好疑惑

勞資糾紛 工資與福利 801 次瀏覽
本來薪資23800(包含全勤)
獎金另外計算 但我的獎金是屬於工作取得的報酬 是有達到雇主設定的條件所得的經常性給與而非恩惠性給與
日前因為請假了一天被扣了全勤2000+日薪
我所得知的是若底薪包含全勤 則請假扣款是依比例
可公司卻回答我有領到獎金 所以他是可以這樣扣的 因為即便他這樣扣我的錢 加上了我努力工作所得的獎金 也是有超過基本底薪

請問這樣真的是合理的嗎?
我真的滿不理解的
7813d159用戶 發表於 2020/06/10 17:04

1 位律師回答

  • 孫全平律師
    孫全平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6/15 17:05
    回覆諮詢(8)、最佳解答(0)、獲得感謝(2)

    依您所述,您的疑問可大略分為全勤獎金扣除問題、基本工資問題
    1法律上並無明定「全勤獎金」,因此「全勤獎金」的領取條件,須視您與雇主間之契約,若契約已約定未請假者始能領取,而非約定依請假天數比例扣除,則雇主自然可以因您曾請假而扣除您的全部全勤獎金。
    2勞動基準法第21條基本工資之計算範圍,並非僅限於一般所稱「底薪」,只要是「因為你的勞動而付給您」的「經常性」給與,就是您的「工資」,因此若您所謂的「獎金」事實上並不是「經常性」的給與,而導致扣除該「獎金」後您領取的工資未達基本工資,您可以請求雇主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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