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

婚姻.監護 離婚 889 次瀏覽
請教 各位律師
我先生 于民國104年 和我簽訂一份合約請求我不可外出工作在家照顧孩子 
每月會按時支付我生活費 
108年先生對我家暴 我申請了保護令 
目前已經三個月沒有支付我生活費
我已經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要求 婚後剩餘 財產分配
先生這時候找我協議 
要我撤銷離婚訴訟
每月會按時支付我生活費
但是他一向是不守承諾的人
我也擔心 這次我提起離婚訴訟是在他完全沒有防備的狀態下
 如果這次我心軟沒有離婚
日後他將剩餘財產全部脫產 
他也可以再次不支付我生活費
即使我向法院 提告也扣不到他的財產

為了以防萬一
若我這不離婚 是否有 其他可行的方法
可以保障先生支付生活費的 承諾
例如: 要求他跟我到律師事務所 簽訂條款 
只要婚姻還存續  該支付給我的每月生活費轉為信託管理 或是其他方法  我會比較安心點
感謝您耐心看完
謝謝♥️
89c86ad4用戶 發表於 2020/06/25 09:57

3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6/25 10:25
    回覆諮詢(6805)、最佳解答(160)、獲得感謝(1684)

    您好,雙方可就約定事項透過律師訂立協議書,加上公證,以免日後產生無謂法律糾紛。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陳育騰律師
    陳育騰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6/25 11:21
    回覆諮詢(150)、最佳解答(5)、獲得感謝(41)

    1.怕脫產還是建議先提告離婚,聲請假扣押避免對方脫產。
    2.只有簽署協議書,之後對方脫產還是必須打官司來保障自己的權利,並沒有比較好。
    
    
                         
  • 陳俊瑋律師
    陳俊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6/26 00:55
    回覆諮詢(634)、最佳解答(21)、獲得感謝(224)

    你為什麼覺得簽訂條款有用?第一次不也是有打合約又賴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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