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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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您好,我在2020年四月,與高雄瑞豐夜市一位攤主合作,合約先簽三個月,因為瑞豐夜市三個月為一期,位子是他的,裡面大部分是他的,他負責硬體方面,其他人力,材料,位租,都是我們出的,他沒有出一毛錢。但是因為他說他沒錢 所以有維修的都是我們處理。利潤扣除成本後,我六他四成分,但由於武漢肺炎關係,瑞豐夜市受疫情影響衝擊太多,兩個月沒有營利,我們虧損很大,損失很多錢,在第三個月疫情新聞已經比較緩和,我們有生意還可以,但是平衡三個月下來,我們還是損失,然後他現在說我侵佔,詐欺,背信,等等。現在說要跟我提告這樣對嗎?
而且他會一直用line,說一些讓人無解的話語,不當面說,而且讓我倍感壓力,還有被威脅的感覺,已經損失慘重,又被人指控無語的字眼。
問題:
請問他這樣可以告我?
請問我是否應該寫存證信函給他,向他要要求賠償損失部分,給予我們是合約關係,(但我原本不想跟他要損失賠償這部分)
但是我覺得他是很無理的人。

請問律師有甚麼建議處理?
236f119f用戶 發表於 2020/07/10 01:39

4 位律師回答

  • 陳俊瑋律師
    陳俊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7/10 05:54
    回覆諮詢(634)、最佳解答(21)、獲得感謝(224)

    建議資料、對話記錄等交給律師檢視以利判斷
    
    
                         
  • 洪杰律師
    洪杰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7/10 07:15
    回覆諮詢(133)、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37)

    您好:
    從您的描述來看方,對方縱使提告,成功的機率不高;不過若是為了避免後續紛爭,建議您可將您與對方的對話資料交由律師判斷,並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7/10 08:14
    回覆諮詢(19802)、最佳解答(1510)、獲得感謝(5759)

    對方提告內容多半無法成立,但為避免將來製作筆錄時說出不利於己的陳述,建議您先與律師諮詢,考慮委請律師陪同製作筆錄及辯護,另外針對對方的違約行為先寄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停止相關行為,以保障您的權利。
    本人為高雄在地執業律師,如須協助,可與我聯絡。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7/10 10:36
    回覆諮詢(6983)、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1.但是平衡三個月下來,我們還是損失,然後他現在說我侵佔,詐欺,背信,等等。現在說要跟我提告這樣對嗎?
    對方如此指控是否有相關事證?
    2.我六他四成分
    可以考慮解散合夥事業,清算資產後依比例各自負擔債務。
    3.有無答辯空間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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