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

債務糾紛 強制執行 1903 次瀏覽
因生意失敗欠下龐大的債務與銀行借貸
銀行借貸部份老婆是保人 現今工作收入不到3萬願與銀行協商還款
但銀行要一次扣我與老婆的薪資
將影響後續生活
一但夫妻都被扣兩個小孩生活開銷、租屋、我老婆本身的信貸根本完全無法負荷 無法生活該如何是好
9e3cfc48用戶 發表於 2019/08/12 16:04

3 位律師回答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8/12 16:10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債務及卡債部分,有債務清理及執行上程序異議等方法,因原則執行不停止執行。
    建議迅速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 陳禾原律師
    陳禾原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19/08/12 16:12
    回覆諮詢(326)、最佳解答(22)、獲得感謝(133)

    您好:依照強制執行法第122條規定,執行處對薪資債權作扣押,依法會保留每人生活所必需費用(以台北市為例,108年最低生活費用為16580元,扣押時會以16580的1.2倍也就是19896元作為認定生活必須費用的參考)。如您對扣押金額有意見,可檢附收入、扶養事實及扶養支出費用等相關事證,向執行處聲明異議。
    
    
                         
  • 侯美滿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8/12 16:25
    回覆諮詢(51)、最佳解答(2)、獲得感謝(15)

    建議一方面向執行處聲明異議,解決眼前問題。另方面確認是否符合消費者債務清理要件,進行調解或更生或清算程序,可使違約金、利息及早確定,不再滾雪球,也可以依清理程序解決長久的債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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