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樓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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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我們住大樓的。頂樓漏水,想做防水的。

跟管委會提出申請。他們拒絕。

因,我們七年前做過了,不能再做,要做,要等明年招開區權會時, 徵求大家的意見。

請教,我該如何?謝謝
28267ab8用戶 發表於 2019/08/12 17:28

1 位律師回答

  • 楊孝文律師
    楊孝文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8/13 12:18
    回覆諮詢(119)、最佳解答(7)、獲得感謝(33)

    您好,茲就您的問題作以下回覆:
    
    我們住大樓的。頂樓漏水,想做防水的。
    跟管委會提出申請。他們拒絕。
    因,我們七年前做過了,不能再做,要做,要等明年招開區權會時, 徵求大家的意見。
    請教,我該如何?謝謝
    
    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規定:
    共用部分及其相關設施之拆除、重大修繕或改良,應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為之。
    
    頂樓屬於共用部分,而如果修繕程度達於「重大」
    依法應由區權會決議為之
    至於是否重大,需檢視規約的約定內容
    通常為1.新臺幣十萬元以上。2.逾公共基金之5%。3.逾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一個月管理維護費用。
    
    因此,本案修繕是否需要經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為之
    宜先釐清此點
    若非屬此種情形
    則可透過管委會逕行修繕之
    
    如有相關問題,歡迎直接來信或來電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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