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委任關係,受託人可以要求委託人負擔什麼費用?

勞資糾紛 工資與福利 1033 次瀏覽
我與對方是委任關係,委託事務和勞務費用(給予時薪)是雙方皆同意的情況,不過同意承攬後,完成對方委託的事項後,委託人要求我寄回事務項目的正本紙本文件才能申請勞務費用,並且說明郵資不包括在委託事務裡的支出,以及委託人沒有在完成委託事務前告知銀行會收取一筆轉帳的手續費用,導致我卻沒有拿到正確的勞務費。

所以我有三個問題想要詢問
1.委任關係中,委託事務有紙本文件,委託人要求我掛號寄回公司才能申請勞務費用。
請問這個郵資應該是我方承擔還是對方委託人?
2.對方委託人用轉帳的方式給予我方勞務費用,但他方銀行在那筆勞務報酬扣除一筆手續費,造成我方沒有實領正確勞務費用的損失。
請問這個手續費應該是由我方承擔還是由對方委託人承擔? 
3.委託事務時會有代墊款項,請問是能跟委託人要求利息的嗎?

以上三個問題我想請問要怎麼跟委託人要求給予我正確的勞務費用?
e025b627用戶 發表於 2020/08/03 03:02

1 位律師回答

  • 林元浩律師
    林元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8/05 14:03
    回覆諮詢(15)、最佳解答(0)、獲得感謝(6)

    一、依民法規定,受任人確實有報告及交接義務,在受任人完成報告義務後,委任人即有給付報酬之義務,但契約另有約定者除外。惟受任人處理委任事務代墊必要費用及利息時,可向委任人請求償還之;至於報酬是否包括必要費用,仍應視雙方契約有無另外約定。
    二、所述問題在於雙方約定真意如何解釋,更重要者,應確認雙方關係究為委任或承攬等複合法律關係。
    三、爭取權利之作法上,可先寄發律師函存證信函,作為證據及時效用。
    四、倘若長期從事相關業務者,可先請律師為您草擬契約範本,供作相類業務使用,俾免未來相同爭議再發生。
    
    林元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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