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約兩年提早離職是否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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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約兩年提早離職是否犯法
不符合勞基法 超時工作 沒有福利
沒有最低薪資
74e1ed8b用戶 發表於 2020/08/04 16:49

1 位律師回答

  • 白丞哲律師
    白丞哲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8/04 20:54
    回覆諮詢(32)、最佳解答(2)、獲得感謝(10)

    勞動基準法第15-1條
    未符合下列規定之一,雇主不得與勞工為最低服務年限之約定:
    一、雇主為勞工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提供該項培訓費用者。
    二、雇主為使勞工遵守最低服務年限之約定,提供其合理補償者。
    前項最低服務年限之約定,應就下列事項綜合考量,不得逾合理範圍:
    一、雇主為勞工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之期間及成本。
    二、從事相同或類似職務之勞工,其人力替補可能性。
    三、雇主提供勞工補償之額度及範圍。
    四、其他影響最低服務年限合理性之事項。
    違反前二項規定者,其約定無效。
    
    如果雇主未符合上述規定,仍約定要做滿兩年,該約定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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