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遭資遣,被誤導簽了離職單

勞資糾紛 解僱.借調.調動 2357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我在一間小公司任職快要五年,工作表現正常,並無不當缺席或無意工作,今年4月確定自己懷孕了,並在5月陸續口頭告知同事喜訊(老闆也知情),7月初因產檢完確定8月需請一天假做超音波檢驗,隔天上班詢問人資要請產檢假的相關事宜,人資竟表示沒聽過這種假別,她需要做確認後才可回覆我該如何請假、但是隔兩週卻都沒有回覆。

過了兩週後,公司表示有一位客戶向主管投訴本人工作態度不佳,在隔了兩天,下班前突然被人資及老闆約談,告知主管認定我不適合做業務,但公司內部無其他可調配職缺,很堅持要我接受不得繼續在這工作,人資表示因為工作快五年,資遣費直接算五年(年資*0.5個月)以及補貼我2個月薪資的產假全薪,算是感謝我以往對公司的付出,有請求人資提供非自願離職證明,人資表示沒有提供非自願離職證明,若是我要的話將不補貼兩個月產假,且過程中不允許我離開現場,也不讓我拿手機聯繫他人、相關單位或查詢資料,因資訊不透明、不知公司違法資遣在先,擔心自己失業了沒有收入且不知道公司資遣員工是一定要提供非自願離職證明的,在短短一兩個小時要本人接受、導致自己被欺騙而接受了2.5個月資遣費以及2個月產假的支票並簽了離職單(但人資並無告知這是自願離職申請、我也沒有寫上理由),多次向公司要求非自願離職證明也遭拒絕,導致本人在公司的惡意資遣下損失工作、產假、育嬰假等相關權益,就連失業補助的申請資格都被剝奪,也因害怕支票是空頭支票,已經於資遣隔日前往銀行將支票入帳。

事後查詢資料並諮詢律師後認為,公司屬以間接之方法違反或以迂迴方式規避勞基法及性平法規定,因本人預產期為12月初,7月中的時候僅需在上三四個月便可申請產假開始待產+坐月子,生完孩子後還可選擇繼續上班或是請育嬰假,公司應是考量要給予這些福利且孕婦所提供的勞動產值降低(因產假跟育嬰假),不願留任孕婦,且本人的部門共有4人,我屬年資最長、負責的客戶營業額為總值大半,工作表現也並非最後一名,公司並無理由優先資遣我,唯一能想到的理由便是因為我懷孕。

故本人有在遭資遣並被迫簽單的一個月內寄出存證信函,表示公司用有違誠信的方式誤導本人簽離職書、依法撤銷該日所簽的離職書,並非合意終止勞動契約,係屬公司惡意資遣本人、損害勞工權益,應依法給予資遣費、預告工資以及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但公司回函表示該日雙方是在互為誠信與合意的基礎下,由我簽立本公司的自願離職單,且為感謝我對公司貢獻故開立支票一張、並寫上了面額(但並無交代該內容是資遣費+產假補貼),且公司表示我已完成自願離職手續、故公司無法撤銷我當日所簽的離職單,並強調我是在自由意願下離職的,故公司無法提供非自願離職單。
其實遇到公司這樣子的對待,我也不太敢再爭取回去上班了,但公司違法資遣、用資遣費跟兩個月薪水就要打發我,預告工資也沒支付、也不提供非自願離職證明(無法申請6個月失業補助),對我來說真的算是經濟與心理上的壓力...

請問:
1. 我已經前往所屬縣市的勞工處申請調解,並依照免費諮詢的律師建議申訴懷孕歧視,目前我應準備甚麼樣的資料可能會對調解或申訴有所幫助?
2. 律師有建議我可以前往法院調解,請問我應該在勞工局調解完後再前往法院調解,還是可以同時進行? 應該要主張雇傭關係存在、還是要著重在爭取預告工資跟非自願離職證明?
3. 孕婦求職困難、且再過幾個月便能使用政府規範資方要提供的產婦相關假別跟福利,實在沒有理由在這時自己要離職,我也確實是被資遣的,但公司咬死我已經簽單子了,請問這種情況在後續的法律途徑是否屬於相當劣勢? 

我很努力的查詢資料、看其他案件的判決,但仍有許多不安以及不懂的地方,還請各位專家提供意見,非常謝謝大家! 後續有需要時會在找尋專業律師協助。
5e083bd3用戶 發表於 2020/08/12 01:09

2 位律師回答

  • 楊時綱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8/12 10:31
    回覆諮詢(131)、最佳解答(15)、獲得感謝(56)

    1.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扶助律師協助。
    2.建議先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勞資爭議調解紀錄會呈現雙方主張,法院的調解紀錄則要看運氣。應該要打確認僱傭關係存在,才有更多談判的空間。
    3.亂簽名的確讓你居於劣勢,但這類雇主也不該縱容,建議善用法扶律師協助主張你的權利,但不要對訴訟結果期望太高就是了。
    
    
                         
  • 趙浩程律師
    趙浩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8/12 16:13
    回覆諮詢(1174)、最佳解答(4)、獲得感謝(126)

    您好: 建議您來所和律師諮詢 了解事發始末及各種細節 以便為您尋求有利證據及最佳策略。 歡迎電洽0930-533-503或加入lneID gn69336、 會由律師親自回電及回訊息 給需要的您 我會在最快的時間內解決您的問題, 並替您節省不必要的花費及時間 立行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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