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品牌電商贈品問題
智慧財產 其他 798 次瀏覽請問若自己透過網路買書籍作為自有品牌產品的贈品,是否有侵權問題?
請問若自己透過網路買書籍作為自有品牌產品的贈品,是否有侵權問題?
你的行為涉及著作權法上之散布,散布權屬於著作財產權,原則上屬著作人的權利。 散布規定在著作權法第 3 條第1項第12款,本法用詞,定義如下:十二、散布:指不問有償或無償,將著作之原件或重製物提供公眾交易或流通。又同法第 28-1 條第1項,著作人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專有以移轉所有權之方式,散布其著作之權利。 如果你的書籍是在「中華民國管轄區域內」有償取得之原件或其合法重製,得以移轉所有權之方式散布,此稱為「權利耗盡原則」,而我國著作權法係採「國內耗盡」;你如果以網購方式,因網路世界無遠佛界,是否為國外架設的網站,IP位址是否是在外國,而被認為「非中華民國管轄區域內」取得,殊值得注意。 著作權法第 59-1 條,在中華民國管轄區域內取得著作原件或其合法重製物所有權之人,得以移 轉所有權之方式散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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