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員工污衊逼迫離職得到憂鬱症是否算是工傷

勞資糾紛 解僱.借調.調動 1455 次瀏覽
各位律師你們好:

事發大綱:我被一位男同事到處以不同莫須有的事件污衊我的人格,並夥同其他人排擠跟灌輸莫須有的罪狀,最後那位男同事說「如果我不離職,他跟另一位女同事就要離職」

然後主管就在10/03(六)打給我說,叫我只做到9/30(三),並且叫我下週一就不要來公司了,因為「他們兩個無法忍受跟我一起工作」
但是我還是去了,因為我沒有做錯事,清者自清,我無法接受沒有犯錯就被逼迫離職。當天部門開會,有跟另一位女同事確認是否有說「如果我不離職她就要離職」這件事,她說並沒有,她想離職主要原因的主管的無能。

所以,主管他逼我離職說「如果我不離職他們兩個就是離職」,我已經不知道是男同事捏造的,還是主管捏造的,但是昨天我被攻擊到真的非常憂鬱而無力做太多的反證,而且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就此,我想諮詢:
一、我因為此事件已經憂鬱症,並在這些事發經過看過一次心理診療,約莫三星期前也約診了明天的心理治療,這樣是否能夠成「工傷」?

二、如果構成「工傷」成立,想請問以下:
1. 看過醫師的收據是否能跟公司請款? 保險是否能有理賠?
2. 在治療過程中,是否還能有「全薪的工傷假」,有的話天數要如何計算?
3. 是否還有其他的權益能夠保障自己?

以上,謝謝
83a70336用戶 發表於 2020/10/06 10:00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10/06 10:09
    回覆諮詢(19555)、最佳解答(1501)、獲得感謝(5709)

    感謝律師回答
    您所述內容不構成職業災害,亦不能請公傷假。但可於六個月告訴期間內對前同事提告誹謗罪等告訴。
    如與雇主間有爭議,可聲請勞資爭議調解。
    
    
                         
  • 邱霈云律師
    邱霈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0/06 16:02
    回覆諮詢(100)、最佳解答(4)、獲得感謝(27)

    基本上,職安法規定,如果勞工罹患憂鬱症或精神疾病,而該項疾病與執行職務有相當因果關係者,視為職業病。
    但是實務上會面臨的是證明的問題,也就是是否可以證明精神狀況的損害與公司有關。
    
    ---------------------------------------------------
    若有法律問題欲尋求協助,歡迎來電台南柏鈺法律事務所預約諮詢,將有專業律師協助您解決法律問題,保障您的權益。
    
    諮詢電話:06-2526732 分機12
    E-Mail:491600491@gapp.fju.edu.tw
    LINE ID:@935pfzkm((歡迎加Line,可免費簡易程序上諮詢)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