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過世,與弟弟共同繼承之房產被弟弟佔有不給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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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母親過世後,留有一戶房產給我與弟弟共同繼承(各有50%房子的擁有權),但弟弟與其家人將房子佔有不給住,還要求我住的話要付房租水電。


問題:
1.此情況能算侵占嗎?如果要走法律途徑,能否要求弟弟讓出房間住或依比例請求其將擁有權轉讓成現金支付我的生活費?
2.因為擁有房產導致低收入戶無法申請,是否建議完全放棄繼承?
cd163419用戶 發表於 2020/10/13 09:55

5 位律師回答

  • 沈恆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0/13 10:07
    回覆諮詢(1050)、最佳解答(51)、獲得感謝(355)

    您好,若弟弟要佔用全部,可要求其支付一半的租金費用。若要避免紛爭持續,可要求弟弟出資買下您的一半所有權,或請法院裁判以變價分割方式分割共有物,將來就不會因名下有不動產而不能申請低收入補助的問題。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0/10/13 10:22
    回覆諮詢(6811)、最佳解答(160)、獲得感謝(1686)

    您好,目前可就對方無權占有事實提出無權占有之訴請求對方同意您們入住,並且請求弟弟返還過去無權占有期間所產生之租金,至於是否影響您們取的社會補助有無替代方案解決,這部分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許世昌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0/13 10:50
    回覆諮詢(611)、最佳解答(27)、獲得感謝(175)

    1.可以向法院請求分割共有物或變價分割,或請求你弟弟應給付租金;
    2.建議評估該不動產價值後,再決定是否要拋棄繼承;
    以上提供參考,如有其他疑問,歡迎與我聯繫諮詢。
    
    
                         
  • 黃健淋律師
    黃健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0/13 10:50
    回覆諮詢(554)、最佳解答(10)、獲得感謝(132)

    您好:
    就共有房產的部分,各自均不得自己占用該房子,應由雙方同意由何人或共同使用,如何給付租金等。若弟弟仍執意占有房子,您可提起返還共有物之訴,並請求其給付該期間的租金。
    
    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加Line聯絡。
    
    
                         
  • 許志嘉律師
    許志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0/13 11:16
    回覆諮詢(90)、最佳解答(2)、獲得感謝(25)

    您的案件不難處理,刑事部分可以提告侵占,民事部分可以請求返還共有物、分割共有物及不當得利等,藉此設法能取回屬於自己的權利。另外如知悉母親過世已經超過3個月了,就沒有辦法再拋棄繼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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