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級

陳啟桐 律師

89台檢證字第4596號
  • 性別:
  • 語言: 中文、台語、英文
  • 執業年資: 20年以上
律師電子名片
聯絡律師

服務項目

專業領域

  • 專業領域1
    智慧財產

服務區域

台北,新北,桃園,新竹,台中,台南,高雄

服務

智慧財產權申請丶訴訟

資格背景

律師/專利師/中國專利代理師資格
學歷
‧上海交通大學法律研究所博士班
‧國立台灣科技大學管理研究所博士班
‧國立台灣大學機械研究所博士
‧國立台灣大學管理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國立台北科技大學機電整合研究所碩士
‧美國新罕布夏大學智慧財產法碩士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
‧國立中央大學中文系學士
‧國立台北工專機械科
教學經歷
‧國立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
‧智慧財產局智財培訓學院種籽師資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兼任講師
‧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兼任講師

發表著作

碩博士論文:
1、美國臨時專利申請案之申請特性及其與專利品質之相關性研究(台灣大學機械工程學博士論文)。
2、專利權撤銷制度之研究(中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3、奈米科技應用於車輛零組件核心價值之專利分析(台北科技大學機電整合研究所碩士論文)。
研討會論文:
1、奈米科技之專利檢索及分析(2004年精密機械製造研討會論文)。
2、專利法上「研究免責」條款之比較與分析-以生物科技與醫藥產業為例(2003年全國科法研討會論文)。
3、Who files provisional applications in the United States? (15th ISSI, 2015)。
期刊論文:
1、解讀馬庫西形式申請專利範圍 (智慧財產權月刊,2004)。
2、專利判決解析-申請專利範圍解釋 (上)(專利師季刊,2010)。
3、專利判決解析-申請專利範圍解釋 (下)(專利師季刊,2011)。
4、申請專利範圍中概略式用語之審查及解釋 (專利師季刊,2012)。
5、Who files provisional applications in the United States? (Scientometrics, 2016,SCI論文)。
6、Exploring University Industry Collaboration Trends in Computer Science: A Study on Hardware and Architecture and Software Engineering (IETE Technical Review, 2016,SCI論文)。
書籍:
1、發明專利申請及說明書撰寫實務-機械、電子、軟體(智慧財產培訓學院教材,2014)。
2、外國特許制度【亞洲編】第8章-台灣(日本發明協會)
3、專利說明書撰寫與迴避設計(雲林科技大學-教學卓越計畫)
律師成就
  • 最佳解答 0
  • 回覆次數 26
  • 總諮詢案件 26
其他專長領域
企業商務 網路新創

註冊於 2019-04-24
個人主頁被 7,452 人瀏覽

全部案例分享 0
服務項目 一般費用 法律圈優惠價 說明
  • 4 回覆
    2826 觀看
    私人影片外流

    這已經很明顯涉及犯罪行為了,請即洽詢上述幾位優秀的律師陪同報警、提出告訴~ 切莫姑息養奸~
    2019/09/27 11:30
  • 1 回覆
    2170 觀看
    我需要找律師「擅於這方面的佳」

    您好: 你的問題過於複雜,不是三言兩語能夠回答清楚。 建議你聯繫站上活躍律師排行榜裡的律師,進一步電話或會面諮詢(相關諮詢費用如何收取,請先問清楚),才能確實回覆您的問題。 PS. 請勿聯絡我,因我是智慧財產權律師,並不處理一般民刑事爭議。
    2019/09/24 12:57
  • 1 回覆
    1962 觀看
    誰能救救我,我被別人陷害

    您好: 你的問題過於複雜,不是三言兩語能夠回答。 建議你聯繫站上活躍律師排行榜裡的律師,電話或會面諮詢(相關費用請先問清楚),才能確實回覆您的問題。 PS. 請勿聯絡我,因我是智慧財產權律師,並不處理一般民刑事爭議。
    2019/09/24 12:48
  • 1 回覆
    2481 觀看
    被罵 : 你可以滾了

    如果是私訊,應該無法求償~
    2019/09/23 11:04
  • 1 回覆
    2517 觀看
    於遊戲中的對話有問題

    您好: 依你所描述,應不致觸犯刑法規定。 不過北科大建校超過百年,孕育無數工業人才。 上市公司有十分之一是北科大(包含台北工專)校友所經營,北科大並不是垃圾學校。 https://zh.m.wikipedia.org/zh-tw/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感謝。
    2019/09/03 08:59
  • 1 回覆
    2227 觀看
    賠償問題

    您好: 民事損害賠償原則為填補損害,回復至未受損害前的狀態。依你的詢問事實,你所能請求的費用應該為後視鏡兩支$400。至於去警察局做筆錄的時間及沒有機車可以使用的不方便,應無法請求賠償。
    2019/07/16 10:22
  • 1 回覆
    1566 觀看
    無照相關法律規定

    同樣問題,請參考李昱宗律師回答:https://www.lawchain.tw/questions/360
    2019/07/15 11:39
  • 1 回覆
    1786 觀看
    酒駕第三次可以申請勞動義務嗎?

    你好: 同樣詢問請參考以下回覆:https://www.lawchain.tw/questions/335 另外,你可以聲請易服社會勞動,但檢察官具有決定是否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之權限。
    2019/07/15 09:17
  • 1 回覆
    2623 觀看
    酒駕第三次可以申請勞動義務嗎?

    您好: 法務部台灣高檢署2013年訂出「五年內三犯酒駕即發監,不准易科罰金」的原則,所以如果你符合五年內三犯酒駕情形,即使聲請易科罰金,檢方原則上可能不准易科罰金。 如果你確實無法親自到案辦理,可以由你的配偶、三親等內血親、二親等內姻親,代為聲請。 如果還有什麼疑問,建議可打公文上聯絡電話進一步確認。 下列資訊供你參考: https://www.tnh.moj.gov.tw/290604/290630/290637/290641/304904/
    2019/07/15 09:05
  • 2 回覆
    1516 觀看
    搭車

    您好: 依你所述,屬於民事賠償問題。 民法第184條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依你所描述,若因過失損害車門,則解決之道是與車主商議如何賠償修理費用,若因為車主本人也有過失,則商議是否僅賠償部分費用。
    2019/07/15 08:41
  • 1 回覆
    1732 觀看
    "家門口"是否算是私有土地

    您好: 請參考同樣問題,侯律師的回覆:https://www.lawchain.tw/questions/351
    2019/07/14 12:09
  • 1 回覆
    2046 觀看
    想賣掉之前收集的日常生活贈品與酒類贈品

    您好: 簡單回覆如下,希望對您有幫助: 當初收受贈品時,若與廠商無禁止轉售的約定(例如載明「贈品不得轉售」的字樣或貼紙),上網轉售並無不可。 反之,你若轉售贈品,則廠商可以撤銷贈與。雖然實務上若贈品價值不高,廠商請求撤銷贈與的機率應該不高,但廠商是有這樣的權利。
    2019/07/14 11:45
  • 1 回覆
    2056 觀看
    商標共存但書

    您好: 1.依照商標法施行細則第 30 條規定,但書所稱顯屬不當,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申請註冊商標相同於註冊或申請在先商標,且指定使用於同一商品或服務者。 二、註冊商標經法院禁止處分者。 三、其他商標專責機關認有顯屬不當之情形者。 你的情形應該不致被認為顯屬不當。 2.重點在於兩者商標是否相同或近似,以及指定的商品/服務是否同一或類似。實際販售商品是否相同,比較不是重點。
    2019/07/14 01:08
  • 1 回覆
    2216 觀看
    這樣會不會成立私闖民宅
    感謝律師回答

    需有證據,才能認定犯罪,既然未曾做過,即不可能被認定犯罪。 偽造假畫面要取信檢調、法院,幾乎不可能,你對司法要有信心。 如果伯母使用假畫面要入你於罪,她反而會觸犯偽證、誣告等罪。 如果遇到這種情形,你可以搜索法律圈LawChain上專長刑事法律的律師,請求協助。 若符合法律扶助資格者,亦可尋求各地法律扶助基金會,獲得法扶律師的協助。
    2019/07/13 15:49
  • 2 回覆
    1993 觀看
    對方對我說廢物 構不構成通然侮辱

    您好: 刑法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廢物"評價上有侮辱人的意思,但對方行為另需符合"公然"才能構成此罪,也就是需要不特定的人或多數人看到對方回話。如果遊戲只是二人在玩,並不符合"公然"的構成要件。如果遊戲是多人在玩,大家看得到對方回話,對方行為即有公然侮辱人之虞。
    2019/07/13 10:28
  • 2 回覆
    1574 觀看
    我該怎麼辦

    依你的問題事實,不會構成任何犯罪,毋需擔心~
    2019/07/11 21:58
  • 1 回覆
    2569 觀看
    (有詳細過程)車禍和解不成立,打算採取提告動作,須注意哪些事?

    同樣問題,可參考這篇回答~ https://www.lawchain.tw/questions/295
    2019/07/10 14:50
  • 2 回覆
    2383 觀看
    毀謗罪疑問
    感謝律師回答

    刑法第310條誹謗罪規定:「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而你的對話既是私訊方式,則顯然不符合"意圖散布於眾"的構成要件,並不該當誹謗罪。
    2019/07/10 08:46
  • 1 回覆
    1542 觀看
    關於房屋租賃問題

    如果租金債權人獲得勝訴判決,取得執行名義,進行強制執行,可以強制執行債務人名下車輛,進行查封、拍賣、變賣等程序。 另外,債權人聲請查封車輛時,必須確定車輛的所在地,執行人員才能查封到該車輛,即所謂「抓車」,如果抓不到車即沒辦法執行。 回到問題本身,車輛能不能被執行,應該跟誰在用沒有關係,重點在於能不能「抓車」。 以上供你參考。
    2019/07/09 16:20
  • 1 回覆
    2221 觀看
    房東惡意扣押金

    你可先以郵局寄發存證信函方式向房東提出應返還全額押金的請求,如果房東仍扣押金未全額返還,你後續可以申請調解(各地區公所或法院),屆時再由調解委員協助釐清責任。
    2019/07/07 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