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左轉造成對方不治,被訴過失致死,律師協助獲判緩起訴

葉鞠萱 律師
發表時間:2019/05/10 17:10 1678 次瀏覽

委任人阿財於民國99年9月間某日,駕駛自用小貨車,沿新北市五股區疏洪一路往三重方向行駛,行經新北市五股區疏洪一路與疏洪十路口時,從最內側車道欲左轉至疏洪十路時,於轉彎路口車輛行駛已超過一半後,此時被害人阿明所騎乘之重型機車不僅未禮讓阿財先行轉彎,仍繼續維持車速直行,因而從後方追撞阿財所駕駛之小貨車,於小貨車遭受撞擊之當下,阿財即刻緊急煞車,惟被害人阿明仍彈落至地面,且因未扣緊之安全帽掉落致頭部遭撞擊,雖經送醫急救仍告不治,因而委託人阿財被訴過失致死罪........

葉鞠萱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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