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級

王世宗 律師

(71)臺檢證字第0125號
  • 性別:
  • 年齡: 74歲
  • 語言: 中文、台語
  • 執業年資: 30年以上

專業領域

服務區域

桃園,苗栗,台中,彰化,南投,台南,高雄

資格背景

本律師曾擔任檢察官、法官,轉任律師,是具有相當資深法學素養的律師。
律師成就
  • 最佳解答 6
  • 回覆次數 39
  • 總諮詢案件 39
其他專長領域
債務糾紛 消費糾紛 行政訴訟 不動產.土地 勞動問題 刑事犯罪 婚姻.監護.家事 遺產.繼承.贈與 車禍事故 智慧財產

註冊於 2019-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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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想請問一下 員工私底下兩個人的line對話裡面出現 (

    您好: 根據您的描述,LINE私訊對話的內容雖不會成立刑事上妨害名譽,但如果此舉導致對方損害,對方可能請求民事上賠償。 建議您盡快保全對您有利的證據,攜帶資料至本所詳談以維護權益。 以上答覆僅供參考,若有其他疑問或需要進一步的法律服務,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電話0977-328988或使用EMAIL:hansian0701@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王世宗律師事務所關心您。
    2020/05/06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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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約期間 房客一定要配合房東帶看房嗎?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縱使您與房東之間的租賃契約有約定房客須配合房東帶人看房,房東也應該先與您溝通好時間,且為避免爭議(例如:遺失物品、損壞物品),建議看房時您在現場。 實務上認為,房東對於房屋雖有所有權,惟當該房屋出租予房客後,該房屋的使用權當下屬於房客。則房東進入該房屋時,必須經過房客同意,否則不可任意進出。若房東未經房客同意,即擅自進入該房屋,恐涉嫌刑法第306條侵入住宅罪。 又根據您的描述,您並非有意違反租賃契約的約定,只是不同意房東臨時通知欲在您不在場的情況下帶人看房,建議您向房東表達清楚您的訴求,並委婉告知房東若執意未經您同意進入可能導致觸法。 以上答覆僅供參考,若有其他疑問或需要進一步的法律服務,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電話0977-328988或使用EMAIL:hansian0701@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王世宗律師事務所關心您。
    2020/04/29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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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告人恐嚇勒索

    您好: 根據您的描述,您是本案告訴人,針對檢察官的問話,如實回答即可。 倘不知如何回答,可委任律師為告訴代理人。 以上答覆僅供參考,若有其他疑問或需要進一步的法律服務,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電話0977-328988或使用EMAIL:hansian0701@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王世宗律師事務所關心您。
    2020/04/29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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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點撞到路人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根據您的描述,雙方均未受傷,不會有民刑事責任,不必過於擔憂。 以上答覆僅供參考,若有其他疑問或需要進一步的法律服務,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電話0977-328988或使用EMAIL:hansian0701@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王世宗律師事務所關心您。
    2020/04/27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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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丈夫暴力對待,無證據

    您好: 根據您的描述,「鄰居作證聽到夫妻爭執」及「心理科看診病歷」二者固可作為證據,惟您作為原告,負有較重之舉證責任,倘您缺乏對方「肢體暴力之驗傷證明」或「言語暴力之錄音證明」,恐較為不利,建議您將證據蒐集得更為完備,再行提告。 ,攜帶資料至本所詳談以維護權益。 以上答覆僅供參考,若有其他疑問或需要進一步的法律服務,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電話0977-328988或使用EMAIL:hansian0701@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王世宗律師事務所關心您。
    2020/04/27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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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提告妨害名譽如果不起訴 對方能要求車馬費嗎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根據您的描述,即使本案最後不起訴或檢察官起訴但對方獲判無罪,您亦不會成立刑法誣告罪,對方不得向您請求車馬費等費用。 以上答覆僅供參考,若有其他疑問或需要進一步的法律服務,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電話0977-328988或使用EMAIL:hansian0701@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王世宗律師事務所關心您。
    2020/04/24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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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網路上罵外國人會被提告公然侮辱嗎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根據您的描述,本件應不成立公然侮辱。 以上答覆僅供參考,若有其他疑問或需要進一步的法律服務,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電話0977-328988或使用EMAIL:hansian0701@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王世宗律師事務所關心您。
    2020/03/27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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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因為疫情,限制公司宿舍的人外出,有違憲嗎?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根據您的描述,公司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已觸法。若有爭執,可報警處理。 建議您盡快保全對您有利的證據,攜帶資料至本所詳談以維護權益。 以上答覆僅供參考,若有其他疑問或需要進一步的法律服務,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電話0977-328988或使用EMAIL:hansian0701@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王世宗律師事務所關心您。
    2020/03/06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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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該如何自行寄出錄音譯文?

    您好: 首先,為避免超過救濟期間,建議您先提起聲明再議。 又根據您的描述,您手上有錄音證據,則可具狀向檢方提供錄音檔及譯文,作為證明對方犯罪之證物。 建議您盡快保全對您有利的證據,攜帶資料至本所詳談以維護權益。 以上答覆僅供參考,若有其他疑問或需要進一步的法律服務,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電話0977-328988或使用EMAIL:hansian0701@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王世宗律師事務所關心您。
    2020/02/17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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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疑似私闖民宅、偷竊行為

    您好: 1.根據您的描述,您進入房屋有得到現住屋主的同意,不會成立私闖民宅。 2.原屋主兒子擅自取走您的衣物,涉嫌竊盜;且其以滿18歲,對於刑事責任有完全責任能力。 3.您對您的衣物有所有權,不會因為放在房屋內就屬原屋主所有。 4.原屋主提告偷竊需有證據證明。 5.可提出與對方(原屋主)或妹妹(現住屋主)處理本件爭議的相關聊天紀錄,證明您就物品遭竊與對方曾進行交涉。 6.電話中粗口雖不成立公然侮辱罪,但可追究民事侵權。 建議您盡快保全對您有利的證據,攜帶資料至本所詳談以維護權益。 以上答覆僅供參考,若有其他疑問或需要進一步的法律服務,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電話0977-328988或使用EMAIL:hansian0701@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王世宗律師事務所關心您。
    2020/01/17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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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竊盜罪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根據您的描述,可盡快與店家和解,並向檢方爭取緩起訴。 以上答覆僅供參考,若有其他疑問或需要進一步的法律服務,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電話0977-328988或使用EMAIL:hansian0701@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王世宗律師事務所關心您。
    2020/01/17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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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懷孕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根據您的描述,女方已滿16歲,男方27歲,則: 1.女方已滿16歲,且為雙方合意發生關係,只要其中不涉及金錢交易(性交易),雙方都不會成立法律責任。 2.他人無權強制女方墮胎,否則可能成立刑法第291條墮胎罪。 建議您盡快保全對您有利的證據,攜帶資料至本所詳談以維護權益。 以上答覆僅供參考,若有其他疑問或需要進一步的法律服務,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電話0977-328988或使用EMAIL:hansian0701@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王世宗律師事務所關心您。
    2019/12/27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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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要還錢但借錢人不給管道還
    感謝律師回答

    根據您的描述,分為二種情形: 一、您欲還錢給對方 縱使對方曾經向您表示「不用還」,但您堅持要還錢給對方,則您可將應清償款項提存至清償地法院提存所,並通知對方受取提存物。相關條文如下,提供您做參考: 民法第326條:「債權人受領遲延,或不能確知孰為債權人而難為給付者,清償人得將其給付物,為債權人提存之。」 民法第327條:「提存應於清償地之法院提存所為之。」 民法第328條:「提存後,給付物毀損、滅失之危險,由債權人負擔,債務人亦無須支付利息,或賠償其孳息未收取之損害。」 二、您不打算還錢給對方 對方曾經向您表示「不用還」,若仍有留存相關的證物(如聊天記錄)務必妥善保存。倘若將來對方真的提告,得以之為證物。 以上答覆僅供參考,若有其他疑問或需要進一步的法律服務,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電話0977-328988或使用EMAIL:hansian0701@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王世宗律師事務所關心您。
    2019/12/26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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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詐騙

    您好: 根據您的描述,實務上可能追究您涉及「詐欺幫助」,建議您保存與對方的聊天記錄及該廣告文截圖,向檢警證明您係受騙而無犯罪意圖。 建議您盡快保全對您有利的證據,攜帶資料至本所詳談以維護權益。 以上答覆僅供參考,若有其他疑問或需要進一步的法律服務,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電話0977-328988或使用EMAIL:hansian0701@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王世宗律師事務所關心您。
    2019/12/13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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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司要告我竊盜罪,我有獲得緩起訴或緩刑的機會嗎?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根據您的描述,您應是店員身分,使用店裡的冰塊作個人飲用之用,無違反常理之處,難論您有竊盜犯意。且將店裡的冰塊裝進個人使用的水壺中飲用,取走的冰塊至多僅一個水壺的容量,經濟價值不高。倘店長確實向檢警提告,您被起訴、判刑的可能性也不高。 2.店長因為您「使用店裡的冰塊飲用」就威脅提告之舉未免小題大作,更可能是他情緒上的發言,抑或因為其他原因對您不滿,甚至是以此為藉口逼您自行辭職。則是否要與店長「和解」,或用其他方式「補償」對方,須視您自身情況而定。 建議您盡快保全對您有利的證據,攜帶資料至本所詳談以維護權益。 以上答覆僅供參考,若有其他疑問或需要進一步的法律服務,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電話0977-328988或使用EMAIL:hansian0701@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王世宗律師事務所關心您。
    2019/12/10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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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宿業者侵犯諮詢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青年旅館大多為「一個房間內有多個床位」,原則上旅客無法期待房間內為隱私範圍(因為同房間其他床位的旅客皆可隨意進出) 若您是旅館方,因為已經提前向入住旅客公告「房務人員早上9:00開始打掃」,則早上十點敲門並進入房間打掃應無不合法之處。 若您是旅客方,您可具體提出旅館方的某一行為致您受有損害而要求賠償,例如「房務人員打掃時損毀您的物品」等。 建議您盡快保全對您有利的證據,攜帶資料至本所詳談以維護權益。 以上答覆僅供參考,若有其他疑問或需要進一步的法律服務,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電話0977-328988或使用EMAIL:hansian0701@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王世宗律師事務所關心您。
    2019/12/09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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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父母覺得我不孝要與我斷絕父女關係

    1.被繼承人過世之後方可辦理拋棄繼承。根據您的描述,您的父母目前尚健在,無法辦理拋棄繼承。又您與父母親間有血親關係,法律上不存在所謂的「斷絕親子關係」,縱使父母親對外宣稱與您斷絕關係,在法律上沒有效力。 2.您可考慮聲請保護令,以保障自身人身安全。 建議您盡快保全對您有利的證據,攜帶資料至本所詳談以維護權益。 以上答覆僅供參考,若有其他疑問或需要進一步的法律服務,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電話0977-328988或使用EMAIL:hansian0701@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 ,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王世宗律師事務所關心您。
    2019/12/05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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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偷拍

    您好: 若案件全部事實經過僅包含拍照行為,沒有對對方進行威脅、恐嚇,則不會構成相關罪行。 以上答覆僅供參考,若有其他疑問或需要進一步的法律服務,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電話0977-328988或使用EMAIL:hansian0701@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王世宗律師事務所關心您。
    2019/12/04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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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方先動手,我還擊,對方有驗傷想要告我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根據您的描述,建議您盡快至醫院驗傷,若對方真的有驗傷並提告,您的驗傷單可證明雙方係「互毆」而非您單方面打傷對方。 此外,可請檢察官傳訊當時到場的警察證實案件發生經過。 建議您盡快保全對您有利的證據,攜帶資料至本所詳談以維護權益。 以上答覆僅供參考,若有其他疑問或需要進一步的法律服務,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電話0977-328988或使用EMAIL:hansian0701@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王世宗律師事務所關心您。
    2019/12/03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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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巫告

    1.私人一對一聊天的Line內容,不會成立刑法第310條誹謗罪。 2.惟該聊天內容為真,即使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告訴人也不會因此成立刑法第169條誣告罪。 以上答覆僅供參考,若有其他疑問或需要進一步的法律服務,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電話0977-328988或使用EMAIL:hansian0701@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王世宗律師事務所關心您。
    2019/11/26 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