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異,收到公文強制執行法第20條辦理,不知如何處理

債務糾紛 強制執行 1401 次瀏覽
事實經過:
父母在我小的時候離異,我兄弟姊妹的撫養全都在媽媽,後來爸爸就消失了,幾年前,爸爸卻突然出來說要我們給予扶養費,之前我們都有會一點錢到他的帳戶,直到去年他說他有卡債問題,錢不能會到他的帳戶,要匯給他朋友的,因為我一直都覺得很奇怪就沒有匯款,結果這幾天就收到法院寄來的公文,以強制執行法第20條辦理,需報告去年強制執行的財產狀況。
問題:
1.收到這份文,我需要如何處理?需要準備些什麼資料?
2.如果我不管他的話,會不會影響我先生的財產?
3.還是我們兄弟姊妹可以反到法院請求減輕他的扶養或是免除扶養義務?
46dfb1fd用戶 發表於 2021/01/10 21:53

3 位律師回答

  • 張智凱律師
    張智凱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1/10 22:08
    回覆諮詢(449)、最佳解答(28)、獲得感謝(147)

    強制執行的問題,需要更進一步的說明,建議拿法院的通知及相關文件到事務所諮詢。
    扶養的部分,依您所述,有機會可以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1/10 22:38
    回覆諮詢(19757)、最佳解答(1506)、獲得感謝(5754)

    因不清楚公文內容,建議提供法院通知加Line諮詢,才能完整解答您的疑問,協助您處理。
    另外,因過去父親並無扶養事實,可考慮向法院提出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訴訟。
    
    
                         
  • 王啓任律師
    王啓任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1/13 16:45
    回覆諮詢(218)、最佳解答(0)、獲得感謝(10)

    您好:
    有法律疑問歡迎+
    LINE討論,ID:kppyt669。
    -王律師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