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外遇,子女有無權利進行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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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是我先發現父親和小三的曖昧訊息,告知父親後,父親也向我們全家坦承在外有其他對象。

如標題想問說子女有沒有權利對父親提告通姦或民事的損害配偶權?
以及若只有訊息資料和父親坦誠的錄音紀錄是否足夠作為提告證據?
06c284d3用戶 發表於 2019/11/26 23:53

3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19/11/26 23:56
    回覆諮詢(6805)、最佳解答(160)、獲得感謝(1684)

    感謝律師回答
    1.若由你們提告可能有原告不適格的問題。
    2.錄音紀錄可以作為提告證據,至於有無訴訟空間可以進一步與我們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1/26 23:59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感謝律師回答
    依所述,1.原則上須由配偶提告。2.有關訊息及錄音資料,應視內容而定。
    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19/11/27 00:01
    回覆諮詢(4109)、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1)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應由母親提告通姦、侵害配偶權,如是母親不願出庭則可委任律師代為進行訴訟。另外,由母親提告尚有可傳喚子女作證之優點。
    
    2.由於通姦與侵害配偶權成立門檻不同。如有父親與小三訊息與錄音建議應於提告前交由律師檢視較為穩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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