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作的名片被隨意竄改以及上面的圖示被私自註冊商標可以提告嗎
智慧財產
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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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我是一位自己偶爾有在接案的小設計師,去年年底受委託幫一位朋友製作名片,因朋友無打算支付任何費用所以當時未收費以及打任何合約,最近發現那位朋友拿著我設計的名片竄改成別的樣式(基本排版以及圖案皆相同),發覺這樣不妥,於是傳了一分從經濟部下載的合約書給對方告知對方,我這些東西指授權於此張名片使用,卻被那位朋友告知已把上面的圖示拿去註冊商標。
但我有上網搜尋了相關文章有寫到:
著作權自著作完成時即有效力不需要登記,因我是受委託者,著作權預設歸我所有,除非契約另訂
以及著作財產權讓與與之範圍依當事人之約定,其約定不明部分推定為讓與等條例
想詢問
因當初上方圖示是使用合法的網路資源(有標示為可商業使用)
載下來後再製排版 我這樣是有受到智慧財產權所保護的嗎
是可以告對方的嗎 ? 謝謝您
有當初設計時的對話 確認是我設計的 原始檔案也有留存
因有在經濟部下載一份授權書的部分
請對方把私自變更的設計 全都發給我確認過
但對方就 不願回覆任何訊息了
b38e5ff5用戶
發表於 2019/11/29 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