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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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課輔教師
B-社福單位員工
C-課輔老師
(ABC三位互相認識)

某天A小姐向B小姐任職的(公司)即社服單位投訴B小姐,A小姐投訴內容約為:「因B對A態度不佳。」
在幾天後,B小姐向C小姐,說A前陣子來投訴B。
C當天晚上很訝異的打電話給A,大致詢問A怎麼會去投訴B。
而後A就來社福單位找B說要提告,原因是B把A投訴B的事件告訴別人,A小姐自覺教育界很小,認為B這麼做有損A名譽,因此要提告。
請問B有法律上的刑責嗎?
(A投訴B乃為事實,主管皆為證人)
fb4ab556用戶 發表於 2019/11/29 19:11

1 位律師回答

  • 梁家昊律師
    梁家昊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1/29 23:17
    回覆諮詢(872)、最佳解答(96)、獲得感謝(315)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初步看來B向C轉述被A投訴之行為,應該不會有成立妨害名譽之可能。A在意的應該是他投訴別人的行為被轉述出去後,大家會認為他是抓耙仔,但投訴行為應該是一種合法權利之行使,目前看起來並不會有使A社會上之聲譽及地位因這件事情被轉述而受有貶損。以上回答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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