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文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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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最近到地檢署出偵查庭,被告人承認偽造文書案,我要求賠償20000元(含薪資損失、精神撫慰金等)
但被告人只願意賠償10000元,檢察官告知會將案件送法院,若要求賠償可走民事。


問題:
1.如果送法院判決,被告人是否只會被判刑?我是否拿不到任何賠償金?
2.若要走民事訴訟,我是否要列出賠償金額證明?
868b7df9用戶 發表於 2019/12/02 14:44

2 位律師回答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2/02 15:12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就您所詢,回答如下:
    1.對,你至少要提起民事訴訟或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才可以求償。
    2.要。
    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19/12/02 15:34
    回覆諮詢(4134)、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4)

    您好:
    1.刑事訴訟程序與民事訴程序不同,原則上僅處理被告是否涉犯刑法、有無成罪的問題。如您有財產上損失應向法院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或向法院直接提出民事訴訟求償。
    
    2.由於您是原告,應負擔一定的舉證責任,因此需告知法院要向對方請求賠償的金額,還有相關的事實證據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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