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婚姻.監護 夫妻財產 1481 次瀏覽
請問女方婚後財產也是現有存款約300萬元
男方婚後財產則有名下價值1300萬元房屋,存款約為3000萬元
但其中包含其父親遺產4000萬(家人有成立投資公司用以節稅)
4000萬是以投資公司的名義轉進戶頭的
而後男方花了近1000萬 餘3000萬左右

請問以投資公司名義匯款的金額也算是遺產嗎?
如果以婚後財產 男方現有3000+房屋1300-遺產4000=300
這樣女方有需要請求分配嗎?
e8f27796用戶 發表於 2019/12/10 01:10

3 位律師回答

  • 梁家昊律師
    梁家昊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19/12/10 07:29
    回覆諮詢(872)、最佳解答(96)、獲得感謝(315)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依民法第1030-1條的規定,遺產是不列入剩餘財產分配的標的之中,若能證明存款內之現金金流為遺產,那有可能會不列入剩餘財產分配之中。
    2.您與先生之剩餘財產分配應以得列入分配標的之婚後財產計算,也就是(先生所有之房屋價值1300-您所有之存款300)/2=500,所以您應該還可以跟先生請求500。
    3.以上回答供您參考。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19/12/10 10:21
    回覆諮詢(6983)、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感謝律師回答
    你好,就你所述,你應至少有500萬的空間行使婚後財產分配請求權,惟男方遺產4000萬是否有爭議可列入婚後財產分配,可持資料與我們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19/12/10 17:06
    回覆諮詢(4134)、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原則上遺產依法並非剩餘財產分配的標的,因此該4000萬遺產雖透過公司轉入戶頭,但若仍可辨識是遺產轉化而來,則有不受分配的可能。
    
    2.另外,您先生尚有1300萬價值的房屋,此為可受剩餘財產分配之標的,因此您應有向先生請求500萬財產分配之空間。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